1.若完全不知情被利用参与帮信,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事情经过并主动配合调查,提供能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因为帮信罪需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能证明自己不知情、无主观故意则不构成该罪。
2.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判定是否“明知”会综合各种因素,并非仅依据当事人供述。所以要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自证清白。
3.若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可委托律师辩护。律师能依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当完全不知情被利用参与帮信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事情经过是关键,这能让司法机关尽快了解真实情况。
(2)主动配合调查,积极提供能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自身无主观故意至关重要。
(3)帮信罪的构成需行为人主观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若能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就不构成该罪。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判定是否“明知”并非仅依据当事人供述,而是会综合各种因素。
(4)若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委托律师辩护很有必要,律师可依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法律帮助。
提醒:在配合调查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若对自身情况把握不准,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事情经过,主动配合调查,为案件调查提供便利。
(二)积极收集能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以此证明自己没有主观故意。
(三)若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及时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借助律师的专业能力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行为人不具备主观明知,则不构成此罪。
1.若被利用参与帮信却完全不知情,应立即向公安机关如实讲述事情经过,主动配合调查,并提供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
2.帮信罪需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网络犯罪,能证明自己不知情、无主观故意,就不构成此罪。
3.司法判定是否“明知”,不会只看当事人供述。要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线索和证据自证清白。若被采取强制措施,可委托律师辩护,获取专业法律帮助。
结论:完全不知情被利用参与帮信,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配合调查并提供不知情证据,若能证明无主观故意则不构成帮信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可委托律师辩护。
法律解析:帮信罪构成需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当完全不知情被利用参与帮信时,按照法律应对方式,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如实说清事情经过,积极配合调查,并提供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司法实践中,判定是否“明知”并非只看当事人供述,而是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所以,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线索和证据对证明自身清白很关键。若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委托律师辩护是明智之举,律师可依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法律帮助。如果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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