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律你好,早年为人担保,后债务人、债权人双双失联,现有一份2018年福州鼓楼区法院的生效判决,债务本金约56万元,本息合计已累积至约90万元,因为债务人是自己的亲人,对方确实没有还债能力也不想跟对方撕破脸,现希望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自己承担债务,并倾向于通过和解谈判的方式来处理。
首先可尝试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债权人,表达和解意愿。若能联系上,在谈判时说明债务人情况及自身承担债务的诚意,争取减免部分利息,以降低成本。若实在无法联系债权人,可考虑向法院询问能否将款项提存,避免利息继续增加。后续债权人出现,再处理相关事宜。
2025-10-14 12:13: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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