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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并发给回执单起,30天是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
2.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双方要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
3.若超过这第二个30天没申请,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申请,得重新申请。
2025-10-14 11:24: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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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在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去取离婚证是可行的。
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为冷静期,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在这第二个三十日内去取离婚证符合规定流程,若超过这个时间未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需要重新申请。这一规定旨在给予夫妻双方充分时间慎重考虑离婚决定。如果在离婚登记过程中遇到疑问或者不确定某些流程是否合法合规,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14 11:15: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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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去取离婚证是可行且符合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制度是为避免冲动离婚而设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超过这第二个三十日未申请,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为顺利办理离婚登记,建议如下:
1.提前规划时间,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协商好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2.提前准备好办理离婚证所需的各项材料,避免因材料不全耽误办理。
3.冷静期内双方充分沟通,慎重考虑离婚决定。
2025-10-14 11:11: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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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登记设置了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此期间内,任何一方若反悔,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谨慎态度,给予双方重新考虑的机会。
(2)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必须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是完成离婚登记的必要程序。
(3)若超过这第二个三十日未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意味着若还想离婚,就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
提醒:
办理离婚登记时要牢记两个三十日的时间节点,避免因错过时间而需重新申请。不同离婚情况复杂程度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14 10:05: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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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离婚冷静期内,若不想离婚,任何一方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档案保存。
(二)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携带相关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三)若超过第二个三十日未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之后还想离婚,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5-10-14 08:26: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