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权人发现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可向法院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进而执行其股权。
(二)若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或法院生效判决确定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执行股东股权来偿债。
(三)在法院执行股权过程中,其他股东要关注自身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买被执行的股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通常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公司欠债一般不能直接执行股东股权。
2.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或为公司债务担保,或被判决对公司债务担责,法院可依申请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执行股权。
3.执行时,法院先冻结股权,再通过拍卖、变卖偿债,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结论:
公司欠债时,通常不能直接执行股东股权,但在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或被判决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等特定条件下,股东股权可被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公司是独立法人,本应以自身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不过,当股东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院会根据债权人申请,将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进而执行其股权。若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法院生效判决判定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样可以执行股东股权。执行时,法院会先冻结股权,之后通过拍卖、变卖等程序将股权变现来偿还债务。而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大家在公司债务与股东股权执行方面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公司欠债时,股东股权在特定条件下可被强制执行。通常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一般不能直接执行股东股权,但存在特殊情形。当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或者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又或者法院生效判决确定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法院可依债权人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并执行其股权。
执行程序上,法院会先冻结股权,然后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将股权变现以偿还债务。并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为避免此类情况,股东应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不抽逃出资。若非必要,不要轻易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也应合理规划经营,增强偿债能力,减少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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