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离婚后协议孩子由母亲扶养,每个月我付300生活费,前面两月付后,后面资料帐户丢失没法支付,我尝试联系前妻要帐户,可前妻不理会。后面不了了之。十年来我一直广东打工不曾回来,去年前妻突然联系我要生活费。我陆陆续续给了一部分,前两个月前妻重病去世?然后村委会不经我的同意就把女儿的监护人恋变成外婆。这样合理吗?现在突然把我告上法院让我支付这十年来的费用。可是我一下子拿不出来。先前都说了慢慢给。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你可以先与孩子的外婆进行沟通,尝试协商解决抚养费和监护权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10-13 17:58:19 回复
村委会变更监护人不合理,你是孩子父亲,在母亲去世后你是法定监护人。关于支付十年费用,若有证据证明你曾尝试支付因前妻不理会而未付,可向法院说明。拿不出钱可与对方协商分期支付,向法院表明还款意愿和计划,争取调解解决。
2025-10-13 14:29:43 回复
您好 您小孩多大呢?您可以找到您支付的凭证,自己积极应诉,表示您已经给付过不少的抚养费了。
2025-10-13 14:19:1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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