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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人被骗已立案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邱** 安徽-亳州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5.10.13 08:57:14 462人阅读

中间人被骗已立案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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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其在事件中的具体行为和过错情况。若仅起介绍作用,无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等过错且自身也是受骗者,一般无需担责,因其主观无过错且未实施侵害行为。

若中间人虽被骗立案,但存在重大过失,比如未合理审查相关信息,导致他人受损,即便被诈骗,也可能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各方过错程度判定责任比例。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中间人在活动中应尽到合理审查义务,避免因重大过失导致他人受损。
2.若自身也是受骗者,要及时保留证据,证明自己无故意过错。
3.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应积极收集相关案情证据,以便法院准确判定责任。

2025-10-13 13:36: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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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中间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其在事件中的具体行为和过错情况。若仅充当介绍角色,无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情况等过错,且自身也是受骗者,主观无过错且未实施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若中间人虽被骗立案,但存在重大过失,比如未对相关信息进行合理审查,进而导致他人受损,即便自身也是诈骗受害者,也可能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各方过错程度判定责任比例。所以,需结合具体案情及证据才能判断中间人有无赔偿责任。

提醒:
中间人在交易活动中应尽到合理审查义务,避免因自身重大过失承担赔偿责任。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13 11:4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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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间人仅起介绍作用且无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情况等过错,自身也是受骗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中间人主观无过错,未实施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二)中间人虽被骗立案,但过程中有重大过失,如未对相关信息合理审查,导致他人受损,即便被诈骗,可能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法院会依据各方过错程度判定责任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5-10-13 11:22: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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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间人是否担责,取决于具体行为和过错。若仅起介绍作用,无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等过错,且自身也是受骗者,一般无需担责,因其无主观过错和侵害行为。
2.即便中间人被骗立案,若有重大过失,像未合理审查信息致他人受损,即便被骗也可能担部分责任。法院会依各方过错定责。
3.总之,中间人有无赔偿责任要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判断。

2025-10-13 09:35: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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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中间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需根据其在事件中的具体行为、过错情况,结合具体案情及证据判断。
法律解析:
在交易等活动里,若中间人仅作介绍,无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情况等过错且自身也是受骗者,因主观无过错、未实施侵害他人权益行为,通常无需担责。但要是中间人虽被骗立案,过程中有重大过失,像未合理审查相关信息致他人受损,即便被诈骗也可能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法院会依据各方过错程度判定责任比例。若你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涉及中间人责任认定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得到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13 09:32:5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分公司对外能否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对分公司诉讼主体地位的规定,是对分公司在作为被告情况下的程序处理,两条规定看似冲突,其实质具有内在统一性。首先,公司法在法律属性上属于实体法的范畴,民事诉讼法则属于程序法,二者从不同的角度对类似问题作出了规定。其次,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是建立在尊重客观现实与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公司法是对公司内部管理关系的分配。最后,在以民事诉讼法为基础,分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依据公司法判决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并不免除总公司的责任,总公司仍要对不足部分负有清偿义务。在当事人只选择分公司作为被告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判决分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在当事人选择总公司,而不以分公司为被告的情况下,要以分公司的责任能力大小区别处理,分公司如果具有较强的偿付能力,应当告知当事人变更诉讼主体,或依职权追加被告,如果有特殊的法律规定,比如以保险公司、银行为被告的诉讼,应当适用专门规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在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共同被告的情况下,分公司如果没有较强的支付能力,在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的同时,可以确定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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