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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胁迫写欠条可从多方面举证,包括证人证言、视听资料、报警记录、聊天记录和自身伤情证明等,凭借这些合法合规收集的证据可请求法院认定欠条无效。
1.证人证言:现场目睹胁迫过程的证人,其证言可作为证据。
2.视听资料:现场的录音录像能直观反映胁迫情形。
3.报警记录:遭受胁迫后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可作证据。
4.聊天记录:胁迫前后双方的短信、微信等交流记录,体现胁迫内容或威胁言语的可作证据。
5.自身伤情证明:胁迫中遭受暴力伤害,医院诊断证明、验伤报告等能辅助证明受胁迫。
收集证据务必合法合规,利用这些证据在诉讼中请求法院认定欠条无效。
2025-10-13 08:2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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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证人证言是较为直接的证据形式。当有现场证人目睹胁迫过程,其证言能够详细描述胁迫发生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关键信息,对证明受胁迫写欠条有重要作用。
(2)视听资料具有直观性。现场的录音录像可以原原本本地展现胁迫的情形,让法官更清晰地了解事件全貌,增强证据的可信度。
(3)报警记录具有权威性。遭受胁迫后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是官方记录,能有力证明受胁迫的事实。
(4)短信、微信等聊天记录可作为佐证。若在胁迫前后双方有相关交流,其中体现的胁迫内容或威胁言语,能从侧面反映受胁迫的情况。
(5)自身伤情证明能辅助证明。若胁迫过程中遭受暴力伤害,医院的诊断证明、验伤报告等可表明曾受到身体伤害,与受胁迫写欠条的事件相关联。
提醒:收集证据务必合法合规,不同案件的证据情况差异大,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13 06:2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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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明确证人需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能正确表达意志,让证人详细描述胁迫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行为等细节。
(二)视听资料要保证其来源合法,内容清晰可辨,完整记录胁迫的关键情节。
(三)报警时要准确清晰描述受胁迫情况,配合警方做好询问笔录。
(四)聊天记录要保留原始载体,确保内容未被删减篡改,能完整呈现胁迫相关信息。
(五)及时就医并要求医院出具详细准确的诊断证明和验伤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上述列举的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均符合该条规定的证据类型,可用于证明受胁迫写欠条的事实。
2025-10-13 04:49: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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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胁迫写欠条,可这样举证:
1.证人证言:现场目睹胁迫过程的证人,其证言可作证据。
2.视听资料:现场录音录像,能直观呈现胁迫情形。
3.报警记录:及时报警,警方出警和询问记录可证明受胁迫。
4.聊天记录:胁迫前后的短信、微信等,体现威胁言语的可作证据。
5.伤情证明:受暴力伤害,医院诊断、验伤报告能辅助证明。收集证据要合法,凭此请求法院认定欠条无效。
2025-10-13 03:01: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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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受胁迫写欠条可通过证人证言、视听资料、报警记录、聊天记录、自身伤情证明等方面举证,凭借合法合规收集的证据可在诉讼中请求法院认定欠条无效。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受胁迫写欠条时,证人证言可凭借目睹者的描述还原胁迫场景;视听资料能直观呈现胁迫情形;报警记录有警方的出警记录和询问笔录等官方证明;短信、微信等聊天记录可体现胁迫内容与威胁言语;自身伤情证明可辅助证明曾遭受胁迫。在收集证据时,必须确保合法合规,这样才能在诉讼中成为有力支撑,请求法院认定欠条无效。若您在受胁迫写欠条及举证方面遇到任何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3 01:07: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