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者享有法定的辞职权利,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就可解除劳动合同,老板无权阻止。这赋予了劳动者自主择业的自由,即便老板不同意,劳动者按规定操作也能合法离职。
(2)面对老板拖欠工资,劳动者有多种维权途径。协商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友好沟通可能促使老板支付工资。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责令老板限期支付。若老板逾期不支付,需加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还能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裁决要求老板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
提醒:
劳动者维权时要注意保留书面通知离职及工资拖欠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离职方面:劳动者按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保留好通知的证据,到期就可离职,不用管老板是否批准。
(二)讨薪方面:先尝试和老板协商支付工资,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老板限期支付。若老板逾期不支付,可等待加付赔偿金。也能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劳动者辞职无需老板批准。按法律,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可解除合同;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即可。
2.老板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老板限期支付,逾期要加付赔偿金。
3.劳动者也能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
结论:
老板拖欠工资还不让辞职,劳动者可按规定时间书面通知后离职,并通过协商、投诉、仲裁等方式追讨工资及获得相应补偿。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所以即便老板不同意,劳动者按此规定通知后就能合法离职。对于拖欠工资情况,劳动者可先与老板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老板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老板要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能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老板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如果在维权过程中遇到难题或对法律规定有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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