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可追讨欠款。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配偶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不是共同债务,则可从债务人遗产中实现债权,继承人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超遗产价值部分自愿偿还的除外,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无需担责。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债权人要先确定债务性质,判断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2.依据债务性质向债务人配偶或继承人追讨欠款。
3.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债务人死亡并不意味着债权消灭。当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配偶追讨欠款,配偶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是基于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对共同债务的共同承担义务。
(2)若不是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从债务人遗产中实现债权。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需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但超出部分继承人无强制偿还义务,除非自愿。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
(3)债权人追讨欠款,应先确定债务性质,再向债务人配偶或继承人追讨。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债权人追讨欠款时,要注意收集证明债务性质和存在的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先确定债务性质。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属于,可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若不是,则考虑从债务人遗产中实现债权。
(二)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若不是共同债务,查看继承人是否继承遗产。若继承,继承人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其对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四)与债务人配偶或继承人进行协商追讨欠款,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1.债务人死亡,欠款仍能索要。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找其配偶追债,配偶要连带清偿。
2.若不是共同债务,可从债务人遗产中实现债权。继承人在遗产实际价值内偿债,超部分自愿偿还的除外。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无需偿债。
3.债权人先确定债务性质,再找配偶或继承人追讨,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结论: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能索要欠款,可先确定债务性质,再向债务人配偶或继承人追讨,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配偶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向其主张债权。若并非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从债务人遗产中实现债权。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超出部分若继承人自愿偿还也可。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不负清偿责任。因此,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债权人追讨欠款有法可依。若在追讨欠款过程中遇到难题,或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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