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合同中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确定方式多样。当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时,要按不低于对应岗位工资标准来确定加班费计算基数。若仅约定最低工资,按此计算加班费是合法的。
(2)但如果合同约定了高于最低工资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再按最低工资算加班费就不合法了。
(3)当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应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这里的实际工资涵盖计时或计件工资总额、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所以,不能简单认为都能按最低工资算加班费,需依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工资构成判断。
提醒: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工资及加班费计算方式,若遇到加班费计算不合理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意见分析维权。
(一)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工资数额及加班费计算基数,避免因约定不明产生纠纷。若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高于最低工资,就按此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计算加班费。
(二)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约定不明确,劳动者要留意自己实际工资构成,收集包括计时或计件工资总额、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的相关证据,以此作为加班费计算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1.劳动合同按最低工资算加班费,不一定都可行。若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加班费计算基数应不低于岗位对应工资标准。
2.若合同仅约定最低工资,按此算加班费合法;若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且高于最低工资,按最低工资算则不合法。
3.若合同未明确工资数额或约定不明,以实际工资为计算基数,含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以要结合合同与实际工资判断。
结论:
劳动合同按最低工资算加班费不一定可行,需结合合同约定及实际工资构成判断。
法律解析:
加班费计算基数的确定有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时,要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来确定。若合同仅约定了最低工资,按此计算加班费是合法的;但要是约定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且高于最低工资,按最低工资算就不合法。若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约定不明确,应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实际工资包含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总额、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所以,不能简单地都按最低工资计算加班费。如果在加班费计算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劳动合同按最低工资算加班费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合同约定及实际工资构成判断。若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应按不低于岗位对应工资标准确定加班费计算基数;仅约定最低工资时按此算合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且高于最低工资时按最低工资算则不合法。
2.若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约定不明确,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涵盖计时或计件工资总额、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3.解决措施与建议: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数额及加班费计算方式,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自身要关注合同条款,遇到按最低工资算加班费不合理的情况,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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