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醉驾事故认定书出具后,放车情况需分情况判断。若车辆检验、鉴定完成,交警应及时放车,因为扣车主要是为查明事故原因,检验鉴定完成就应通知取车。
2.若有其他法定情形,如当事人有其他违法待处理、车辆需进一步调查等,交警有权继续扣车。
3.不存在法定扣车情形却不放车,当事人可与交警沟通,要求说明依据,也可向上级反映或通过复议、诉讼维权。
结论:
醉驾事故认定书出具后,交警不放车是否可行需分情况判断,无法定继续扣车情形时不放车不可行。
法律解析:
扣留车辆主要是为进行检验、鉴定以查明事故原因。若事故认定书已出且车辆检验、鉴定完成,交警应及时放车,因为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就应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车辆。不过,若存在当事人涉及其他违法行为待处理、车辆存在非法改装等问题需进一步调查等法定情形,交警有权继续扣车。若不存在法定继续扣车情形,交警不放车就不合理。此时当事人可与交警部门沟通,要求说明扣车依据,也能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维权。若遇到此类情况难以判断或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般情况下,醉驾事故认定书出具后,交警是否放车需依具体情形判断。若事故认定书已出具且车辆检验、鉴定完成,交警应及时放车,因为扣车主要是为检验、鉴定查明事故原因,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就应通知领取车辆。
不过,若存在法定情形,如涉及其他违法行为待处理、车辆有非法改装问题需进一步调查等,交警有权继续扣车。若不存在法定继续扣车情形,事故认定书出具后不放车不合理。
针对这种情况,可采取以下解决措施:一是当事人与交警部门沟通,要求其说明扣车依据;二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三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通常在醉驾事故认定书出具且车辆检验、鉴定完成后,交警应及时放车。扣留车辆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完成检验、鉴定来明确事故原因,当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就应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2)然而,若存在其他法定情形,比如当事人有其他违法行为待处理,或者车辆存在非法改装等问题需进一步调查,交警有权力继续扣留车辆。
(3)若不存在法定扣车情形,事故认定书出具后交警不放车是不合理的。此时当事人可与交警部门沟通,要求其说明扣车依据,也能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还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遇到事故认定书出具后不放车情况,先与交警沟通,若沟通无果,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但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事故认定书已出且车辆检验、鉴定完成,当事人可要求交警放车,因为此时扣留车辆的目的已达成,应及时归还。
(二)若存在法定继续扣车情形,如涉及其他违法行为待处理、车辆有非法改装问题需进一步调查等,交警有权继续扣车。
(三)若不存在法定继续扣车情形而交警不放车,当事人可先与交警部门沟通,要求其说明扣车依据,也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还能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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