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属违法行为,建设领域有资金安排和款项拨付规定,恶意欠薪可能构成犯罪。
1.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监管权,可责令限期支付,逾期加付赔偿金。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可向其投诉。
2.建设领域建设单位需保证施工资金安排,按合同及时拨付工程款和人工费用到专用账户。
3.用人单位恶意欠薪,数额较大且经政府部门责令仍不支付,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担刑事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农民工遇到工资拖欠,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也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日常要保存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便于维权。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属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需加付赔偿金,这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了行政保障。
(2)建设领域对建设单位资金安排和工程款拨付有严格规定,要求建设单位确保施工资金到位,及时拨付工程款和人工费用至专用账户,保障农民工工资来源。
(3)用人单位恶意欠薪,如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或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数额较大且经责令仍不支付,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对恶意欠薪行为形成法律威慑。
(4)农民工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农民工维权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不同案情解决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当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农民工可第一时间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借助行政权力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二)建设领域中,若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拨付资金,农民工可向相关监管部门反映,促使建设单位履行义务。
(三)若用人单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农民工在向政府部门反映后,可配合相关部门工作,还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限制其新建项目,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1.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属违法行为。农民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部门会责令限期支付,逾期要加付赔偿金。
2.建设领域,建设单位资金安排不足,不能开工或拿施工许可证,且要按约拨付工程款和人工费用到专用账户。
3.单位恶意欠薪,数额大且经责令仍不支付,会构成犯罪被追刑责。农民工可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维权。
结论: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农民工可通过多种合法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属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需加付赔偿金。在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有确保资金安排、及时拨付工程款和人工费用到专用账户的义务。若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工资,或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农民工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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