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患者生命垂危需实施紧急医疗措施,又无法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时,医院要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医疗措施。
(二)若不属于紧急情况,医院要和家属充分沟通手术必要性、风险等,争取家属同意。
(三)若沟通后家属仍不同意手术,医院需将沟通情况、家属意见详细记录在病历中,并遵循医疗规范采取其他合适治疗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1.若家属不同意手术,医院先判断患者病情。患者生命垂危需紧急医疗措施,且无法取得家属意见时,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可立即实施救治,这是法律赋予的紧急处置权。
2.若不属于紧急情况,医院要和家属充分沟通,说明手术必要性与风险,争取家属同意。
3.若沟通后家属仍不同意,医院需记录沟通情况与家属意见,按医疗规范采取其他治疗方案。
结论:
医院面对家属不同意手术的情况,要区分是否为紧急情况处理。紧急情况可经批准实施医疗措施,非紧急情况需沟通记录并采取其他治疗方案。
法律解析:
法律赋予医疗机构紧急处置权,当患者生命垂危等需实施紧急医疗措施,且无法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时,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医院可立即行动,这是为保障患者生命健康。若不属于紧急情况,医院有义务和家属充分沟通,说明手术必要性和风险等,争取理解与同意。若沟通后家属仍不同意,医院要详细记录沟通情况和家属意见,按医疗规范采取其他合适治疗方案。若您在医疗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解答。
医院在面对家属不同意手术的情况时,应根据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采取不同措施。在患者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下,医院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立即实施相应医疗措施,这是法律赋予的紧急处置权,目的是保障患者生命健康。
若不属于紧急情况,医院要进一步和家属沟通,详细说明手术必要性和风险,争取家属理解与同意。若沟通后家属仍不同意,医院需将沟通情况和家属意见详细记录在病历中,并遵循医疗规范采取其他合适治疗方案。
建议如下:
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紧急情况判断机制,确保能准确判断是否为紧急情况。
2.加强与家属的沟通能力培训,提高沟通效果。
3.严格规范病历记录,保证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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