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工资属于无故拖欠,但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经工会同意延期支付以及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影响且征得工会同意暂时延期支付的情况除外。
2.解决措施和建议:若用人单位构成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争取和平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促使单位支付工资。还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劳动者要及时采取行动,保障自己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是指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而存在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经工会同意延期支付、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影响并征得工会同意暂时延期支付等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
(2)除上述特殊情况外,超过约定或法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工资,就构成无故拖欠。
(3)劳动者面对无故拖欠工资情况,有多种维权途径。首先可与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劳动者维权需保留好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解决方案。
(一)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先尝试与单位友好协商,明确表达自身诉求,要求单位及时支付工资。
(二)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情况的材料,借助行政力量促使单位支付工资。
(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相关证据,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无故拖欠工资是指单位无正当理由,过了规定发薪时间还不给劳动者发工资。不过,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经工会同意延期支付,以及因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影响且征得工会同意暂时延期支付的,不算无故拖欠。
2.除上述情况,单位超过约定或法定时间不发工资,就算无故拖欠。
3.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结论: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工资属无故拖欠,但遇不可抗力、经工会同意等情况除外,劳动者可协商、投诉或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正常情况下应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若出现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无法按时支付、经工会同意延期支付,或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影响且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暂时延期支付等情况,则不属于无故拖欠。除这些情况外,超过约定或法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工资就构成无故拖欠。当劳动者遭遇无故拖欠工资时,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工资支付方面遇到困惑,或是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属于无故拖欠,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