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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所有权属集体,不能赠与,但其上房屋可赠予孙子。
1.若孙子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此赠予一般可行。双方订立书面赠与协议,明确房屋位置、面积等信息,再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若孙子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一户一宅”原则限制,通常不能通过赠与取得房屋所有权。不过在房屋未灭失时,孙子可基于房屋所有权使用该宅基地,直至房屋自然损毁。
建议赠予行为尽量签订书面协议,详细记录相关内容,以避免后续纠纷。双方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保障权益。
2025-10-12 06:2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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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宅基地所有权归属集体,其本身不能赠与,但宅基地上房屋可赠与。对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孙子,接受房屋赠与一般是可行的。双方订立书面赠与协议,明确房屋相关信息后,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完成产权转移。
(2)若孙子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一户一宅”原则约束,通常无法通过赠与获得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不过,在房屋未灭失时,孙子能基于房屋所有权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自然损毁。为避免后续纠纷,赠予行为最好形成书面协议。
提醒:
赠予房屋时无论对方是否为本村成员,都要重视书面协议。非本村成员孙子虽可使用房屋,但房屋一旦灭失可能面临无法继续使用宅基地的风险,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12 06:2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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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孙子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确保赠予可行,先订立书面赠与协议,详细写明房屋位置、面积等信息。然后双方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二)若孙子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虽不能通过赠与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在房屋未灭失时可基于房屋所有权使用宅基地至房屋自然损毁。同时,为避免后续纠纷,赠予行为要形成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25-10-12 04:26: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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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宅基地归集体,不能赠与,但地上房屋可赠给孙子。
2.若孙子是本村集体成员,赠与通常可行。双方签书面协议,明确房屋信息后,到登记机构办过户。
3.若孙子非本村集体成员,受“一户一宅”限制,一般不能通过赠与获房屋所有权。不过房屋没灭失时,孙子能使用宅基地至房屋自然损毁。建议有书面协议,防后续纠纷。
2025-10-12 03:49: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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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赠与,宅基地上房屋可以赠与孙子。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孙子接受赠与一般可行,非本村成员受“一户一宅”限制通常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可在房屋未灭失时使用宅基地。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以不能进行赠与。而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个人合法财产可以赠与。对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孙子,双方订立书面赠与协议明确房屋信息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赠与行为合法有效。对于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孙子,因“一户一宅”原则,通常无法通过赠与获得房屋所有权,但基于房屋所有权,在房屋未自然损毁前能使用宅基地。为避免后续纠纷,赠与行为应有书面协议等。若在宅基地房屋赠与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12 03:45: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