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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单位与职工有协议,约定职工去世后单位收回房屋,家属需按约定交回。
2.若没有相关约定,家属能否继续承租要看是否符合条件。通常与去世职工同户籍、共同居住一定时间且他处无房的家属,可申请继续承租。
3.家属符合条件可向单位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承租人变更,继续使用房屋。可见,职工去世后使用权房不一定要交回单位。
2025-10-11 21:1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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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职工去世后,使用权房屋是否交给单位要依据与单位的协议以及家属承租资格判断。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若单位与职工有协议约定职工去世后单位收回房屋,那么双方应按照协议履行,职工家属需将房屋交回。若没有此类约定,则要考量家属是否符合继续承租条件。通常,与去世职工在同一户籍且共同居住一定时间、他处无住房等条件的家属,有权申请继续承租该房屋。家属可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符合条件后,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继续使用该房屋。所以,职工去世后,使用权房屋并非必须交回单位。若遇到此类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1 20:1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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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去世后,使用权房屋是否交回单位不能一概而论,需依据协议约定和家属承租资格判断。若单位与职工有协议约定去世后收回房屋,家属应按约定交回。
2.若没有相关约定,则看家属是否符合继续承租条件。通常与去世职工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定时间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属,有权申请继续承租。
3.解决措施和建议:家属若符合继续承租条件,可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通过后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以继续使用房屋;若有协议约定交回房屋,家属应配合单位完成房屋交回事宜。
2025-10-11 18:35: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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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单位与职工存在关于职工去世后单位收回房屋的协议时,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需遵守。此时,职工家属应按照协议规定,将房屋交还给单位。
(2)若不存在相关协议,家属是否能继续使用房屋取决于是否符合继续承租条件。通常,符合与去世职工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定时长且他处无住房等条件的家属,可向单位申请继续承租。经单位审核通过后,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便可继续使用该房屋。
提醒:职工家属遇到此类情况,需仔细查看有无相关协议,并明确自身是否符合继续承租条件。不同单位规定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11 17:28: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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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单位与职工有协议约定职工去世后单位收回房屋,家属应按协议将房屋交回单位。
(二)若没有约定,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家属可申请继续承租。家属需与去世职工在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定时间且他处无住房,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继续使用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2025-10-11 15:42: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