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民法典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表明以婚姻为手段强行索要高额彩礼等行为不被法律支持,不过正常的彩礼习俗依旧被允许。这有助于维护婚姻的纯粹性,避免将婚姻沦为获取财物的工具。
(2)存在三种情形下,离婚时给付彩礼一方可请求返还彩礼,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为解决彩礼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3)实践中关键在于判断给付彩礼是否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以及是否符合返还情形。正常彩礼赠与遵循自愿原则,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若产生纠纷,可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诉讼解决。
提醒:
判断彩礼是否应返还较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若遇彩礼纠纷,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判断是否“借婚姻索取财物”,需看给付彩礼是否违背给付方意愿,若一方以不结婚相要挟迫使对方高额给付,可能构成此情况。
(二)判断是否符合返还情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况来确定,收集如未共同生活、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据。
(三)若产生彩礼纠纷,先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明确双方立场和诉求。
(四)协商不成,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彩礼给付凭证、生活困难证明等,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民法典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像强行索要高额彩礼这类行为不受法律支持,但正常彩礼习俗是允许的。
2.离婚时,若没办结婚登记、办了登记却未共同生活,或给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给付方可请求返还彩礼。
3.实践中要判断是否属“借婚姻索取财物”和是否符合返还情形。彩礼赠与遵循自愿原则,有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
结论:
民法典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不支持强行索要高额彩礼,但未禁止正常彩礼习俗;符合特定情形离婚时可请求返还彩礼,彩礼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
法律解析:
民法典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是为了维护婚姻的纯洁性和公平性。不过正常的彩礼习俗仍受认可,它是一种遵循自愿原则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很关键。当出现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时,给付彩礼一方在离婚时可请求返还彩礼。若因彩礼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可先友好协商,这能避免矛盾升级,节省时间和精力。若协商无果,通过诉讼途径能让纠纷得到公正解决。如果您在彩礼问题上遇到困惑,不知如何判断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在处理纠纷时不知如何操作,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规解读: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包括彩礼等。但合法合规、双方自愿的赠与及满足婚姻仪式需要的适度支出不受此限。此举旨在抵制非法敛财行为,保护婚姻自由与公正。
专业解答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民法典》对婚姻索要彩礼方面有了新规定,主要是规定禁止父母包办婚姻、不允许进行婚姻买卖以及禁止以婚姻的名义索要财物。里面也规定了恋爱阶段所赠送的东西,不应要求其返还,属于赠予。
专业解答在可撤销婚姻中不一定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可撤销婚姻包括胁迫婚姻或者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如果男方隐瞒了重大疾病,女方要求法院撤销婚姻时,对于男方提出来的返还彩礼的请求,法院可能不会支持。
专业解答《民法典》新规对彩礼规定是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的规定,禁止包办和买卖婚姻。当然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之下,是不能够要求返还彩礼的,比如说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同居的生活已经达到了两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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