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合同到期一般失效,但违约情形需区别看待。若在合同履行期内有违约行为,即便合同到期,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依然有效,可据此追究违约责任。
2.例如租客在履行期内有未付租金、损坏房屋等违约行为,房东可要求其支付欠付租金、赔偿损失,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房东还能主张。
3.若违约情形在合同到期前已解决完毕,合同到期正常终止,通常不再有违约追责问题。
4.建议房东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结算和清理条款以及违约金等内容,以便在租客违约时能顺利追责。租客应遵守合同约定,避免违约行为,若有违约及时解决,防止后续纠纷。
2025-10-11 18:27:0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合同到期后会失效。不过,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存在违约情形,即便合同到期,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依旧有效。
(2)以租赁关系为例,当租客在合同履行期内出现未付租金、损坏房屋等违约行为时,即便合同到期,房东仍可依据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要求其支付欠付租金、赔偿损失。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房东还可主张违约金。
(3)若违约情形在合同到期前就已解决完毕,合同到期正常终止,一般就不存在违约追责的问题。
提醒:合同到期前若发现对方有违约行为,应及时留存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追究其责任。不同合同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分析。
2025-10-11 17:07:10 回复
咨询我
(一)若租客在合同履行期内违约,房东可依据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比如租客未付租金,房东可要求支付欠付租金;租客损坏房屋,房东可要求赔偿损失。
(二)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房东可向违约租客主张违约金。
(三)若违约情形在合同到期前已解决完毕,合同到期正常终止,无需再进行违约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025-10-11 16:13:11 回复
咨询我
1.合同到期通常会失效,但要考虑违约情况。
2.若租客在合同期内违约,即便合同到期,结算和清理条款依然有效。房东可据此追究责任,像租客欠租、损坏房屋,房东能要求付租金、赔偿损失,若有违约金约定也可主张。
3.若违约在合同到期前已解决,合同正常终止,一般无需追责。
4.合同到期不影响处理到期前的违约行为。
2025-10-11 14:47:4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合同到期后一般失效,但租客在合同履行期内有违约情形的,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仍有效,房东可追究其违约责任;若违约情形在到期前已解决,合同正常终止则无需追责。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所以当租客在合同履行期内出现未付租金、损坏房屋等违约行为时,即便合同到期,房东仍能依据合同里的结算和清理条款,要求租客支付欠付租金、赔偿损失。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房东还可主张违约金。要是违约情形在合同到期前就已妥善解决,合同到期正常终止,自然不存在违约追责的情况。由此可见,合同到期并不影响对到期前违约行为的处理。如果您在合同违约处理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0-11 14:26: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