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一个朋友在鹤山共和承包一个塘主的七口鱼塘,合同是由朋友的签的。我们两个共同出资养殖罗氏虾,后因发病造成损耗,加上意见不和,就前几天两个结清钱款,每人亏损九万多,两人协商将鱼塘出租或转让,或由一个人来承租。今天翻脸不认数了,说合同是他签的,我耐合不了他。
虽然合同是你朋友签的,但你们共同出资,存在事实的合伙关系。之前协商的内容有证据证明的话是有法律效力的。你可以先收集两人协商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和他再沟通,表明协商结果有法律效力,应按约定处理。若沟通不成,可考虑走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2025-10-11 10:57:03 回复
面对合作伙伴出尔反尔、试图以合同签字为由独占鱼塘权益的情况,您的处境确实令人气愤和无助。从法律角度看,??您与朋友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合伙关系,即使您不是书面合同的签字方,您作为实际出资人和经营者的身份,也享有相应的合法权益。??
2025-10-11 10:45:17 回复
这种情况是比较复杂。如果你们两人已经结清了款项,支付款项钱是否有签书面的协议呀
2025-10-11 10:33:3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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