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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导致的赔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陈** 云南-普洱 施工合同纠纷咨询 2025.10.10 14:58:42 446人阅读

施工过程中导致的赔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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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赔偿标准分多种情形。造成人身损害,需赔偿治疗康复费用及误工收入,残疾的加赔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死亡的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财产损害,按损失发生时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算赔偿金额。施工质量问题致他人损失,承担修复、重做等违约责任及其他损失赔偿。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承担修复生态环境和赔偿损失责任。
2.解决措施和建议:施工方要购买相关保险转移风险;施工前制定详细安全预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发生损害后及时收集保存证据,以便准确认定责任和确定赔偿。

2025-10-10 20:1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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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人身损害赔偿方面,涵盖治疗康复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等,还有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需额外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财产损害赔偿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施工有质量问题致他人损失,要承担修复、重做等违约责任,造成其他损失的也需赔偿。
(3)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施工方需承担修复生态环境、赔偿损失等责任。具体赔偿需结合实际损害情况、责任认定和相关证据确定。

提醒:施工过程中各类损害赔偿复杂,不同案情赔偿不同,建议及时咨询以确定具体赔偿方案。

2025-10-10 20:0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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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受害者应保存好治疗过程中的各类费用票据,如医疗费发票、护理费收据等,以证明因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同时,提供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等,确定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或死亡,及时进行相关鉴定,并收集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证明等。
(二)财产损害赔偿时,需收集损失发生时财产的市场价格证明,如购买凭证、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信息等。若无法按市场价格计算,准备好能证明其他合理赔偿方式的依据。
(三)施工质量问题导致损失,要保留好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等相关文件,证明施工方的违约责任。对损失情况进行拍照、录像等证据固定。
(四)环境污染致人损害,及时向环保等部门报告,由专业机构对生态环境损害情况进行评估,收集自身损失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5-10-10 19:06: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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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损害赔偿:施工致人身损害,需赔偿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等,还有误工收入损失。造成残疾的,加赔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财产损害赔偿:按损失发生时市场价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赔偿额。施工质量问题致他人损失,承担修复、重做等责任,造成其他损失的需赔偿。

3.环境污染赔偿:因施工污染环境致人损害,承担修复生态环境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具体赔偿依实际情况、责任认定和证据确定。

2025-10-10 17:42: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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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施工过程中赔偿分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质量问题致损、环境污染致损等不同情形,赔偿内容和方式各异,具体依实际损害、责任认定和证据确定。
法律解析:
在施工过程中,不同的损害情形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涵盖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及误工损失,残疾和死亡还有额外赔偿。财产损害按损失发生时市场价格等合理方式计算。施工质量问题要承担修复、重做等违约责任及赔偿其他损失。环境污染致损需承担修复生态和赔偿损失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为这些赔偿提供了明确依据,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当遇到施工相关的损害赔偿问题时,情况可能复杂多样,为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且适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0-10 16:38:41 回复

水电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发(总)包单位(甲方)承(分)包单位(乙方)根据工程需要,按公司审批的工程分包计划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将工程的安装分部水、电安装分项工程,分包给承(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甲方与业主所签订施工合同的履约,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和文明施工的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合同,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建筑面积二、承包内容:2.1给排水套管、电线管、消防报警系统、安防、智能化等预埋;给排水、桥架、电线、电缆、防雷接地、配电箱、灯具安装;2.2设计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资料上水电安装分部分项的全部内容。三、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3.1本合同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陆万元)(合同造价含6.11%的建安劳保费)。3.2乙方采用专业分包方式承包。3.3设计变更及其他费用的调整,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定的施工合同中相关条款执行。四、工期:4.1乙方应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及甲方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经双方协商确定为746个日历天,2014年5月1日至2016年5月15日止。4.2乙方应严格按编制并报送甲方审核认可的工期安排和控制进度施工,当工程情况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应根据总工期要求通过协商及时调整进度计划,进度计划须经双方签字认可。乙方应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甲方应提供适宜的作业面。4.3如遇①设计变更;②业主未按合同拨付工程款;③由于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未按时进场等原因而影响施工进度的,甲方应协助乙方与业主办理有关工期签认手续(属乙方施工部分的,乙方应提供相关的资料,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如未取得业主、监理签认工期,乙方必须按原经甲方审核认可的工期执行)。4.4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应按总施工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处罚以外,甲方可按分包工程总价每天罚款1000元对乙方进行处罚。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工期的延误则由甲方承担总合同的罚款内容。五、质量:5.1按总合同的质量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等级按照国家或企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达到合格标准等级。若达不到质量等级甲方对乙方的处罚金为20000元,从工程款中扣除。六、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名单:甲方: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联系电话:乙方: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职称:联系电话:质检员:岗位证号:安全员:岗位证号:材料员:岗位证号:施工员:岗位证号:预算员:岗位证号:七、甲、乙双方责任:7.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7.2经协商乙方进场后,甲方应有偿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职工住房及相应的临时设施。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的收取,双方协商解决。7.3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进行有关技术、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说明资料报送时间的要求以及罚款的依据和相关的现场管理规定,并提供施工作业条件。7.4甲方对乙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有权进行检查,若达不到要求时可责令其返工,乙方接到整改通知书时,应无条件执行,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及时对质量进行检评,但最终的等级评定应以业主、监理、质监等部门验收评定为准。7.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作业提出整改意见直至下令停工整改。7.6乙方应向甲方交纳2%的总包协调费。7.7乙方在进场前向甲方提供项目班子的机构名单、办公场所、职工住房及相应的临时设施需用计划,并做好开工前的生产准备。7.8乙方应根据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质量、工期等要求在分包工程开工前编制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批,并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应履行分包职责,做好各要素的质量记录,工程完工后的一周内将有关完整竣工的资料一并提交甲方。7.9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及半成品必须符合设计和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并承担质量责任,所有的工程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质保书,并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用到工程上,并将检验结果报甲方备案,一切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进入现场材料进行抽检,抽出不合格的材料,除清除出现场外,要按甲方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未经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材料用到工程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7.10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无高血压等不能从事建筑疾病,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乙方进场后应严格按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及相关安全生产制度进行施工,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的管理。有义务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工完场清,随做随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材料,做好施工区及宿舍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7.11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令、规程、标准及强制性条文规定,完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事故全部经济损失及政府部门相应处罚。7.12对产品的保护,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的义务和责任,在施工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对产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凡造成对方产品破坏的应按损坏产品价值2倍予以赔偿。7.13乙方必须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将应交纳的各种保险以及农民工意外伤害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7.14乙方应按时结算支付劳务费并及时发放到劳务人员手上,不得拖欠,如拖欠劳务费引起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7.1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和国家税收政策,向甲方及时提供合法的财务核算资料。7.16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以甲方名义向材料供应商出具欠款说明,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八、付款方式与结算:8.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预算交甲方15日内审定认可后,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乙方不得将工程价款挪做它用。如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的材料、人工费用,应向甲方出具委托书、合同等相关证明。8.2工程开工前10日内甲方预付不少于分包工程总价的5%备料款(按建设单位的拨付比例)。如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无预付款的按总合同执行。8.3乙方必须遵守施工总承包合同及有关协议中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乙方在每月23日向甲方报送实完工作量报表,甲方收到乙方的进度报表后,应在一周内核实确认后签字,并报业主、监理审核,以业主或监理审定为准,业主支付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3日内,扣除甲方管理费及代扣代交的税费后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用款计划支付给乙方,(如业主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不属甲方责任),进度款支付达到分包工程总价的50%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备料款。8.4工程款支付达总价的90%时不再付款,待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完毕,根据业主支付尾款比例按结算总价3%扣除工程保修金后,再行支付。8.5施工中由于各种原因,突破原预算费用时,由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如补充预算、重大设计变更签证等),并协助甲方及时取得业主的认可,作为增拨工程款的依据。8.6工程结算办法按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有关条款和现行的有关定额及规定执行,预、结算造价以甲方与业主认定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最后审定数为准。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整理好有关质量技术资料交甲方备案并配合甲方做好交工的完善手续。8.7乙方应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提出结算,报送甲方,由甲方统一在工程竣工后提交业主审定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算视同放弃结算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与业主办理结算,其结果乙方必须认可。8.8施工过程中按国家税收法规和有关规定应交纳的所有税费,由甲方从分包工程款中代扣代交,并列入乙方施工成本。8.9乙方所拖欠的人工、材料等费用应及时支付,如因此而发生的诉讼,法院查封甲方帐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依照法院判决书应付的款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代为支付。九、争议:合同在履约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经过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保修期:10.1保修期的计算应从工程交付业主之日起计算。10.2具体保修内容及要求按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工程保修条款执行。10.3在合同规定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甲方接到业主投诉,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在48小时内进行维修处理,如乙方不按规定时间进场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维修,费用从乙方的保修金内按双倍扣除,并不能免除乙方保修责任。十一、合同附件: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十二、其他条款:12.1如在约定时间内乙方未进场施工,则合同自动解除,不追究双方责任。12.2凡属甲、乙双方在以上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可在此条款中协商制定。十三、合同的签订:13.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3.2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5份,乙方执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付清后自动失效。这就是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的大致内容。

乙方驻工地代表和主要人员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乙方驻工地技术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乙方驻工地代表及技术负责人需要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职权内的承诺)。4.乙方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工地主管和技术、财务、物资负责人)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且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人员。以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若要离开必须向甲方对口部门主管请假,否则甲方将按缺席人数以每人每天_________元对乙方进行处罚。5.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至少有一名精通测量、试验和工程技术的专业人员,全权负责工地上的技术事宜。此人员要求有专业技术职称或上岗证,且经甲方考察具备以上能力。乙方的技术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测量、试验、技术员等)要服从甲方技术负责人驻地代表及技术部门的管理。6.乙方不得聘用素质低劣、品行不正,以及法律不容许的人在施工范围内工作,并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思想、安全、质量教育。7.甲方使用乙方的人员按附件三《人工、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计算,并与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同时办理。8.甲乙双方的对应人员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过程遥各种签字手续,其他人员签字无效,只有乙方的工地负责人才有权办理中间计量和最终结算手续。9.乙方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有效证件才允许上岗,不得无证作业。10.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电工和安全员在岗,负责施工现场的用电和安全施工事宜。

发包人(全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五楼办公区装修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按第一部分协议书中规定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内容。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装修工程为壹年;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壹年;3、其他约定:竣工验收交付后,由乙方留置35人组成小分队,负责免费服务保修壹年。保修期内,乙方应及时提供服务,并保证在18小时内到达。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其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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