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检察院不予逮捕,案件不一定撤销,要根据不同情形判断。
法律解析:
检察院不予逮捕存在多种情形。当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逮捕时,公安机关会进行补充侦查。若补充侦查后证据依旧不充分、不符合起诉条件,公安机关可撤案;若补充到足够证据,案件会持续推进。而当因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不予逮捕时,公安机关会变更强制措施继续侦查,这种情况下案件通常不会撤销,侦查终结后会依据证据情况决定是否移送审查起诉。所以,检察院不予逮捕不意味着案件必然撤销。如果对案件相关法律问题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检察院不予逮捕,案件并非必然撤销。不予逮捕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等情形。
2.当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逮捕时,公安机关要补充侦查。若补充侦查后证据依旧不充分,不符合起诉条件,公安机关可撤案;若补充到足够证据,案件会继续推进。
3.若因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不予逮捕,公安机关会变更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继续侦查,这种情况下案件通常不撤销,侦查终结后会依据证据情况决定是否移送审查起诉。
建议: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时应全面细致,提高侦查效率和质量,确保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和充分性。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处理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检察院不予逮捕不意味着案件必然撤销。存在多种不予逮捕的情形,当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逮捕时,公安机关要进行补充侦查。如果补充侦查后证据依旧不充分,达不到起诉标准,公安机关可撤案;若补充到足够证据,案件会按程序继续。
(2)要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而不予逮捕,公安机关会变更强制措施,继续开展侦查工作。这种情况下,案件通常不会撤销,侦查结束后会依据证据状况决定是否移送审查起诉。
提醒:
案件走向因证据及具体情形而异,当事人遇到此类情况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进一步分析应对。
(一)若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被逮捕,公安机关应积极补充侦查,可重新收集物证、询问证人等获取新证据。补充侦查后若证据仍不足,公安机关可撤案;若证据充分,案件继续推进。
(二)若因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不被逮捕,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后,继续开展侦查工作,如调查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核实相关信息等,侦查终结后根据证据决定是否移送审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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