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是医学会。首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和直辖市管的县地方医学会负责,再次鉴定由省级医学会负责,中华医学会必要时可鉴定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复杂事故。
2.鉴定程序:医患双方委托或卫生部门移交后,医学会受理,随机抽专家组成鉴定组。鉴定组审阅材料、听陈述答辩等,依据相关法规分析后出结论,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等原则。
结论: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负责,不同级别医学会负责不同类型鉴定工作,鉴定需按规定程序进行。
法律解析: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明确的分工,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首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再次鉴定,中华医学会在必要时负责疑难、复杂且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鉴定。鉴定程序方面,先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或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医学会受理后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鉴定组审阅材料、听取陈述及答辩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结论,且整个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原则。如果遇到医疗事故需要进行技术鉴定,或者对鉴定流程等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主要是医学会。不同层级医学会负责不同鉴定工作,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首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再次鉴定,中华医学会必要时组织疑难、复杂且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
鉴定程序方面,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或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医学会受理后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鉴定组通过审阅材料、听取陈述及答辩等,依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等分析后作出结论,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原则。
为保障鉴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可进一步完善专家库管理,确保专家资质和能力。同时加强对鉴定过程的监督,防止暗箱操作。还应提高鉴定结论的透明度,让医患双方更好理解鉴定结果。
法律分析: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具有层级划分。设区的市级和特定县级地方医学会负责首次鉴定,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鉴定,中华医学会在必要时对疑难、复杂且有全国重大影响的争议进行鉴定。这样的层级设置能保障不同复杂程度的医疗事故都有合适的鉴定机构处理。
(2)鉴定程序规范。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或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保证了鉴定启动的公正性。医学会受理后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能避免人为干扰。鉴定组通过审阅材料、听取陈述及答辩等方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结论,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原则,确保了鉴定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提醒:
医疗事故鉴定专业性强,不同案情结果可能不同。若对鉴定结果有疑问或面临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确定鉴定机构
若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选择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若需再次鉴定,则应找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对于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必要时可由中华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启动鉴定程序
可通过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或卫生行政部门移交的方式,让医学会组织鉴定。
(三)等待鉴定结果
医学会受理后会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鉴定组会审阅材料、听取陈述及答辩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后作出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