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跑分”是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行为,即便不通过银行卡操作也涉嫌违法犯罪。“跑分”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若涉及严重上游犯罪还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同时会面临行政处罚,个人信用也会受损。
2.为避免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个人应提高法律意识,不贪图小利参与“跑分”活动。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加大对“跑分”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跑分”危害的认识。金融机构需加强支付结算管理,完善风控体系,及时发现并阻止“跑分”行为。
法律分析:
(1)“跑分”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即便不通过银行卡操作,同样涉嫌违法犯罪。
(2)若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只要为犯罪行为提供技术支持、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定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3)当跑分行为涉及的上游犯罪是其他严重犯罪时,可能构成共同犯罪,会按相应罪名定罪处罚。
(4)实施跑分行为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还可能遭受行政处罚,同时个人信用会受损,在金融信贷等领域会受到限制。
提醒:“跑分”行为风险极高,不要因一时利益参与其中。不同跑分案情对应法律后果不同,建议咨询了解具体应对方案。
(一)不参与跑分活动,要充分认识到跑分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后果,拒绝任何形式的跑分邀请。
(二)提高警惕,不随意向他人提供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号、支付账户等,防止被他人利用进行跑分。
(三)发现身边有跑分相关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跑分”是给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就算没经过银行卡,也违法犯罪。
2.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犯罪提供技术、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的,要担刑责,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3.若上游犯罪严重,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按对应罪名处罚。
4.跑分还会面临行政处罚,个人信用受损,金融信贷受限。
结论:
“跑分”即便不经过银行卡也涉嫌违法犯罪,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涉及严重上游犯罪还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同时会面临行政处罚和个人信用受损等后果。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即“跑分”行为,只要为犯罪行为提供技术支持、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就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定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跑分”涉及的上游犯罪是其他严重犯罪,会构成共同犯罪,按相应罪名定罪处罚。此外,“跑分”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个人信用也会受损,在金融信贷等领域受到限制。“跑分”看似轻松获利,实则暗藏巨大法律风险,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将付出沉重代价。如果对“跑分”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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