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索要财产可行与否要依具体情况而定。若离婚时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随时请求分割;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另一方发现后三年内可诉请再次分割。
2.若离婚时已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或判决,一方反悔重新分割,若无证据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通常不支持。
3.解决措施与建议:一是离婚时务必明确共同财产分割情况,避免后续纠纷。二是若发现对方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及时收集证据,在规定时间内起诉。三是对已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反悔时,尽力寻找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证据。
法律分析:
(1)离婚时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在离婚后随时能请求分割,这保障了当事人对自身财产权益的主张权利。
(2)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发现后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此规定可有效遏制一方恶意侵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
(3)离婚时已通过协议或判决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一方反悔重新分割,若无法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通常不予支持,维护了财产分割协议和判决的稳定性。
提醒:离婚后索要财产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离婚时未分割共同财产,可随时请求分割,要及时整理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明、银行账户信息等,向法院提起分割诉讼。
(二)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共同财产行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三年内收集证据,如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等,起诉要求再次分割。
(三)离婚后对已分割财产反悔,若无法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建议先和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即便起诉法院也可能不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时没分割共同财产,离婚后可随时要求分割。
2.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另一方发现后三年内可起诉,请求重新分割。
3.离婚时已分割财产,一方反悔重分,若无欺诈、胁迫等证据,法院通常不支持。最终能否索要财产,要看实际情况和证据。
结论:
离婚后索要财产是否可行要分情况。未分割共同财产可随时请求分割;对方有隐藏等侵害财产行为,发现后三年内可诉请再次分割;已分割且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反悔重分难获支持,需依实际和证据判断。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有相关规定。离婚时未分割财产,当事人随时有请求分割的权利,因为财产在未处理前仍属双方共有。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另一方在知晓后三年内可诉讼维权,这是为保障受害方权益。而若离婚时已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除非能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况,否则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反悔重分。财产分割关乎个人重大利益,情况复杂多样。如果遇到离婚后财产索要的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具体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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