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不起诉书但派出所未结案,应正确处理。不起诉书表明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派出所未结案可能是工作流程或误解所致。
解决措施如下:
1.持不起诉书与派出所沟通,说明检察院已作不起诉处理,要求其依法结案,毕竟不起诉决定作出后侦查程序应终结。
2.若派出所仍不处理,可向其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请求监督并责令按规定结案。
3.还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有法律监督权,能监督派出所依法履职,促使案件妥善解决。
法律分析:
(1)不起诉书具有重要效力,它是检察院经审查后认定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结果。这表明案件在检察环节已有定论,侦查程序理论上应终结。
(2)派出所未结案可能源于工作流程滞后或存在误解。收到不起诉书后,当事人可主动持其与派出所沟通,告知案件已由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要求依法结案。
(3)若派出所未按要求处理,当事人有多种途径维权。可向其上级公安机关反映,借助上级监督责令其按规定结案;也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能促使派出所依法履职,推动案件妥善解决。
提醒:
在与相关部门沟通时要保留好沟通记录,若遇到复杂情况,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进一步咨询分析。
(一)明确不起诉书效力,其代表检察院审查后认定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二)持不起诉书和派出所沟通,告知案件已作不起诉处理,要求依法结案,因为不起诉决定作出后侦查程序应终结。
(三)若派出所不处理,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请求监督并责令按规定结案。
(四)还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有法律监督权会监督派出所履职,推动案件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意味着不起诉决定作出后,相关侦查等程序应终结。
1.收到不起诉书但派出所未结案时,要清楚不起诉书代表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或无需担责。派出所未结案或许是流程未完成或有误解。
2.持不起诉书和派出所沟通,表明检察院已作不起诉处理,要求依法结案,毕竟不起诉决定作出后侦查应终结。
3.若派出所不处理,可向其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让相关部门监督,促使案件妥善解决。
结论:
收到不起诉书但派出所未结案,可持不起诉书与派出所沟通要求结案,若派出所不处理,可向其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法律解析:
不起诉书是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文书。不起诉决定作出后,按照法律规定侦查程序应终结。派出所未结案可能是工作流程未完成或存在误解。当事人持不起诉书与派出所沟通,告知案件已作不起诉处理,要求依法结案是合理合法的。若派出所仍不处理,上级公安机关有监督下级的职责,可请求其监督并责令按规定结案;同级人民检察院有法律监督权,能监督派出所依法履职。若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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