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执行中连带责任可以解除。连带责任人按执行通知履行全部债务、债权人与部分连带责任人达成免除责任协议且不损害他人权益、出现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或主债务消灭等法定情形时,连带责任能解除,解除后责任人不再承担相关债务清偿义务。
2.对于连带责任人,应及时关注债务履行情况,若自身有能力,可按执行通知积极履行全部债务以解除责任。
3.债权人若要与部分连带责任人达成免除责任协议,需确保不损害其他连带责任人权益,避免引发新的纠纷。
4.各方都应留意法定解除情形,如诉讼时效等,在符合条件时合理主张解除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1)在诉讼执行中,连带责任是可以解除的。当连带责任人按照执行通知履行了全部债务,由于连带责任意味着多个责任人对同一债务承担全部清偿义务,此时债务消灭,责任自然解除。
(2)若债权人与部分连带责任人达成协议免除其责任,并且这种免除不损害其他连带责任人的权益,那么该部分责任人的责任可以解除。
(3)当出现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主债务消灭等法定情形时,连带责任也会解除。解除之后,连带责任人无需再承担相关债务的清偿义务。
提醒:诉讼执行中连带责任解除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连带责任人按执行通知履行全部债务,可自然解除连带责任。在诉讼执行中,主动承担起全部债务的清偿,就能结束连带责任。
(二)债权人与部分连带责任人达成免除责任协议,且不损害其他连带责任人权益时,该部分责任人责任可解除。这需要债权人与部分责任人协商一致且不影响他人。
(三)出现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主债务消灭等法定情形,连带责任会解除。要留意这些法定情况是否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1.诉讼执行里连带责任可解除。若连带责任人按执行通知还完所有债务,责任自动解除,毕竟连带责任就是多人一起对同一债务负责,还完债也就没责任了。
2.要是债权人与部分连带责任人协议免除其责任,且不损害其他责任人权益,这部分责任人的责任可解除。
3.出现债务过诉讼时效、主债务消灭等法定情况,连带责任也会解除。解除后,连带责任人不用再还钱。
结论:
诉讼执行中连带责任可以解除,连带责任人履行全部债务、债权人与部分连带责任人达成免责协议且不损害他人权益、出现法定情形时,连带责任可解除,解除后不再承担债务清偿义务。
法律解析:
连带责任是多个责任人对同一债务承担全部清偿义务。当连带责任人按执行通知履行完所有债务,债务消灭,其责任自然解除。若债权人与部分连带责任人达成协议免除责任,且不损害其他连带责任人权益,该部分责任人责任也能解除。同时,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主债务消灭等法定情形出现时,连带责任同样会解除。了解这些法律规定,能让大家在面对连带责任问题时心中有数。如果在连带责任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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