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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孙子能够放弃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本质是在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替继承遗产。法律赋予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权利,孙子作为代位继承人也不例外。
2.孙子放弃代位继承权,需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表示,若未作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并且,这种放弃必须是其真实意思体现,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况。
3.当孙子有效放弃代位继承权后,其不再参与对应遗产的分配,相应份额会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建议孙子在放弃代位继承权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后果,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放弃表示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2025-10-07 15:15: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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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代位继承是特定情形下的法定继承方式,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直系晚辈血亲可代位继承。孙子作为代位继承人,有放弃代位继承权的权利。
(2)放弃代位继承权有严格的时间和形式要求,需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表示,未作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
(3)该放弃行为必须是真实意思表示,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放弃行为无效。
(4)有效放弃代位继承权后,孙子不再参与遗产分配,其放弃部分的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提醒:放弃代位继承权是严肃的法律行为,建议在专业法律人士指导下进行,避免因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放弃无效。
2025-10-07 13:38: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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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孙子若要放弃代位继承权,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进行。
(二)需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若未作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
(三)确保放弃是真实意思表示,避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025-10-07 13:1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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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孙子能放弃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子女先去世,其直系晚辈血亲可代替继承遗产。
2.法律规定继承人可放弃继承。孙子作为代位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到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才行,没表示则视为接受。
3.放弃需是真实意愿,不能被欺诈、胁迫。有效放弃后,孙子不参与遗产分配,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2025-10-07 12:53: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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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孙子可以放弃代位继承权。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遗产,孙子作为代位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能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同时,放弃代位继承权必须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况。若作出有效放弃,孙子就不再参与该部分遗产分配,相应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在遗产继承方面你有任何疑问,或者不确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07 11:40: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