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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双方都反悔不想离婚时,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不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就会认定双方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维持。这为双方提供了一个反悔的缓冲机会,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解除婚姻。
(2)仅一方不想离婚的情况下,不想离的一方可在冷静期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婚姻关系继续存续。这保障了不想离婚一方表达意愿的权利。
提醒:
办理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需严格遵循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要求。不同情况对应不同处理方式,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07 09:5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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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都不想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都不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认定双方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保持有效。
(二)仅一方不想离婚:不想离婚的一方在冷静期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且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放《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双方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5-10-07 09:3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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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内不想离婚,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双方都反悔: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视作撤回申请,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一方不想离:不想离的一方在冷静期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核实无误后,会发确认单并存档材料,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2025-10-07 09:17: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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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离婚冷静期内不想离婚,双方反悔的,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不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继续有效;仅一方不想离,该方可在冷静期内撤回申请,经核实后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为维护婚姻稳定提供了缓冲。当双方都反悔时,在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不申请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规定视为撤回申请,这体现了对双方意愿的尊重。若仅一方不想离,其在冷静期内按程序撤回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婚姻关系继续存续,这保障了有意愿维持婚姻一方的权益。若在离婚冷静期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07 08:14: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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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内不想离婚有不同情况及对应措施。若双方都反悔,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不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认定双方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若仅一方不想离婚,不想离婚的一方可在冷静期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双方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建议夫妻在决定离婚前深思熟虑,若在冷静期内反悔,及时按上述规定操作,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2025-10-07 07:46: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