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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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有子女无财产债务的离婚协议,要点如下:
一是开头表明双方自愿离婚。
二是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直接抚养方负责子女生活教育,非直接抚养方确定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可定期或一次性给付。
三是规定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和地点。
四是注明无共同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
五是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协议要遵循自愿公平原则,不损害他人权益。
最后携带协议等材料办离婚登记。
结论:签订有子女无财产债务的离婚协议,需涵盖双方自愿离婚意愿、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无共同财产债务声明等要点,遵循自愿公平原则,最后签字并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的重要依据。明确双方自愿离婚意愿是协议有效的基础。对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是保障子女生活稳定的关键,直接抚养方承担照顾责任,非直接抚养方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这既保障了子女权益,也维护了非直接抚养方与子女的亲情交流。注明无共同财产分割和无共同债务承担,可避免后续纠纷。协议遵循自愿、公平原则且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才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后按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如果在签订此类离婚协议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方面的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签订有子女无财产债务的离婚协议,要明确关键要点并遵循相关原则。
1.开头表明双方自愿离婚意愿,为协议奠定基础。
2.子女问题上,确定抚养权归属,直接抚养方负责子女生活与教育;非直接抚养方明确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可定期或一次性给付;规定探视权行使方式、时间和地点,保障交流。
3.注明双方无共同财产分割、无共同债务承担等情况。
4.双方亲自签字并注明日期,确保协议真实有效。
5.协议内容遵循自愿、公平原则,不损害子女和他人合法权益。
6.签订后携带协议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建议签订前仔细考虑各项条款,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确保协议合理合法,保障各方权益。
法律分析:
(1)表明自愿离婚意愿是协议的基础,体现双方离婚的真实意思,为后续内容的合法性奠定基础。
(2)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能保障子女有稳定的生活和教育环境,直接抚养方承担起照顾责任。
(3)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方式和期限,保障子女成长的经济需求,非直接抚养方履行经济支持义务。
(4)规定探视权的行使,有利于非直接抚养方与子女保持情感交流,促进子女身心健康。
(5)注明无共同财产分割和无共同债务承担,避免后续因财产和债务问题产生纠纷。
(6)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遵循自愿、公平原则,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7)携带协议等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完成离婚的法定程序。
提醒:签订离婚协议前应仔细考虑各项条款,确保符合自身和子女利益。不同情况可能有不同法律适用,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协议开头表明双方自愿离婚,体现真实意愿。
(二)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直接抚养方承担子女生活与教育照料责任。
(三)非直接抚养方确定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可选择定期或一次性给付。
(四)规定探视权行使方式、时间和地点,保障非直接抚养方与子女交流。
(五)注明双方无共同财产分割、无共同债务承担情况。
(六)双方亲自签字并注明日期。
(七)协议遵循自愿、公平原则,不损害子女和他人合法权益。
(八)签订后携带协议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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