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要证明抢注人有主观恶意,比如其知晓在先使用商标的情况,同时证明自己的商标有一定影响力。
(二)若商标已注册,在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限制。
(三)收集自身商标使用证据,像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合同、产品包装等,以此证明在抢注人申请前已使用该商标并有一定影响。
(四)若恶意抢注行为造成损失,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被恶意抢注,可采取这些措施:
初审公告期,可向商标局提异议申请,要证明抢注者主观恶意及自身商标影响力。
商标已注册,五年内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无效;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者不受此限。
收集商标使用证据,如广告、合同、包装等,证明抢注前已使用且有影响。
因抢注受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偿。
结论:
商标遭恶意抢注,在初审公告期可提异议,已注册可请求宣告无效,同时收集使用证据,造成损失可民事诉讼索赔。
法律解析:
依据商标法,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但要证明抢注人有主观恶意,像知晓在先使用商标情况,且自身商标有一定影响力。若商标已注册,可在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而驰名商标所有人遇恶意注册不受五年时间限制。收集自身商标使用证据,如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合同、产品包装等能证明在抢注人申请前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若恶意抢注行为带来损失,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商标保护至关重要,若您在商标方面遇到类似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商标遭恶意抢注可采取多途径应对。在初审公告期可向商标局提异议申请,需证明抢注人主观恶意,如知晓在先使用情况,同时证明自身商标有影响力。若商标已注册,五年内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无效,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限制。
2.收集自身商标使用证据是重要举措,像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合同、产品包装等,以此证明在抢注人申请前已使用且有一定影响。
3.若因恶意抢注造成损失,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建议企业日常注重商标保护意识,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在发现抢注迹象时,尽快采取行动,积极收集证据,必要时借助专业律师力量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但要证明抢注人存在主观恶意,比如其知晓在先使用商标的情况,并且自身商标有一定影响力。
(2)若商标已注册,在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若是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限制。
(3)收集自身商标使用证据,像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合同、产品包装等,用以证明在抢注人申请前已使用该商标并有一定影响。
(4)若恶意抢注行为造成损失,可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提醒:
应对商标恶意抢注需及时收集有效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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