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保证微信暧昧记录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在真实性方面,除公证外,还可通过技术手段确保记录未被篡改,如找专业的电子数据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二)关联性上,要详细梳理记录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点,形成清晰的逻辑链条,例如在离婚案中,整理出能体现出轨行为的关键对话。
(三)合法性方面,若聊天记录为双方自愿交流内容,可直接保存;若涉及他人账号,只能从自己账号获取相应聊天记录,绝不能通过非法途径获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1.微信暧昧聊天记录可作证据,它属于电子数据证据,能证明案件事实就能用。
2.要让其有证明力,得满足条件。一是确保真实性,可公证固定;二是有关联性,和待证事实有联系,像离婚案中证明配偶过错;三是合法获取,不能非法入侵账号。
3.满足这些,聊天记录就能在诉讼中当有效证据,供法院参考。
结论:
微信聊天暧昧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需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条件才具备证明力。
法律解析:
微信聊天暧昧记录属于电子数据类证据,依据相关规定,能证明案件事实的电子数据可作为证据使用。不过,其要具备证明力需满足三个条件。首先是真实性,可通过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其次是关联性,暧昧记录要与待证事实有内在联系,如在离婚案件中证明配偶过错;最后是合法性,获取记录的方式要合法,不能非法入侵他人账号获取。当满足这些条件时,微信暧昧聊天记录可在诉讼中作为有效证据供法院参考。若大家在证据收集和使用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微信聊天暧昧记录可作为电子数据类证据使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才具证明力。
1.真实性:保证记录真实是基础,可采用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防止记录被篡改或丢失。
2.关联性:暧昧记录要与待证事实有内在联系,如在离婚案中能证明配偶过错等,这样才能对案件审理起到作用。
3.合法性:获取记录的方式必须合法,不能通过非法入侵他人账号等手段取得,否则将不被法院认可。
满足以上条件后,微信暧昧聊天记录可在诉讼中作为有效证据,为法院审理案件提供参考。
法律分析:
(1)微信聊天暧昧记录属于电子数据类证据,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作为证据使用。这为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供了新的证据形式,拓宽了举证范围。
(2)要使微信暧昧记录具备证明力,需满足一定条件。保证真实性可通过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确保记录未被篡改。
(3)关联性方面,暧昧记录要与待证事实有内在联系,如在离婚案件中证明配偶过错。
(4)合法性要求获取记录的方式合法,不能通过非法入侵他人账号等手段取得。满足这些条件,该记录可在诉讼中作为有效证据供法院参考。
提醒:
收集微信暧昧记录作为证据时,注意合法性和关联性,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微博、微信等聊天记录中的暧昧言语可作为具有证明力的“视听资料”证据。若涉及与异性间的亲昵言论及线下约会安排,则视为违反夫妻忠诚义务,可能成为出轨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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