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赠与情况。当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一方时,婚房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这体现了赠与人的意愿得到法律尊重和保护。若未明确表示,法律出于对婚姻关系的考量,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婚房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2)结婚前的赠与情况。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婚房并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通常认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房产归该子女个人所有。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基于房产登记的公示效力,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提醒:
在涉及婚房赠与问题时,要注意留存赠与人明确表示的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赠予婚房时,赠与人若有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受赠方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赠与合同等,以证明该婚房为个人财产;若赠与人未明确表示,该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结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婚房,若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子女可留存出资证明等材料保障房产为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夫妻可协商确定房产份额等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赠婚房:若赠与人明确只赠与一方,此房属受赠方个人财产;若未明确,就视作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共同财产。
2.结婚前获赠婚房: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通常算对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是共同财产。
结论:
赠予所得婚房是否为夫妻共有要依赠与时间和具体情况判断。婚姻存续期间明确只赠一方为个人财产,未明确则为共同财产;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婚房登记在子女名下为个人财产,登记双方名下为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一方,此婚房是受赠方个人财产,这保障了赠与人意愿及受赠方财产权益。若未明确,法律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通常认定为对子女个人赠与,这符合常理和家庭财产传承习惯;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体现双方共有意愿。在实际生活中,房产归属情况复杂,若遇到类似问题不知如何判定,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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