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去医疗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依据旧证据规则,由医疗机构证明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且自身无医疗过错。
2.现在举证责任分配改变,通常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患者若要求医疗机构赔偿,要证明自己在该机构就医、受到损害、医疗行为有过错以及过错和损害有因果关系。
3.若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对病历资料有遗失等不当行为,可推定其有过错。
结论: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已发生变化,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特定情形下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法律解析:
原医疗纠纷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机构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及自身无过错。但现在,患者若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要对就医事实、自身损害、医疗行为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的因果关系进行举证。不过在医疗机构存在违反相关规定、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病历资料存在遗失伪造篡改或违法销毁等情况时,可直接推定其有过错。这一变化让患者在医疗纠纷中有了更多举证义务,但也在特定情形下保障了患者权益。如果遇到医疗纠纷且对举证责任及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今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与原规定有很大不同。原规定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机构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且自身无过错。而现在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患者若主张医疗机构赔偿,要对就医、受损、医疗行为过错、过错与损害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对于解决医疗纠纷,有以下建议:
1.患者应增强证据意识,就医时妥善保存病历、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以便在纠纷发生时能提供有力证据。
2.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规范病历管理,避免出现隐匿、伪造、篡改病历等情况,减少因自身过错被推定的风险。
3.双方可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避免过度依赖诉讼,以节省时间和成本。
法律分析:
(1)过去医疗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机构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且自身无医疗过错,这依据旧证据规则。
(2)现在举证责任分配改变,通常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患者若主张医疗机构赔偿,要对就医事实、自身损害、医疗行为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的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3)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如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范规定、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对病历资料有遗失伪造篡改销毁等行为,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提醒:
患者遇到医疗纠纷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患者方面,若要让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应自行收集能证明到该机构就医、自身受到损害、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有因果关系的证据,比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
(二)当出现医疗机构违反相关诊疗规范规定、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遗失或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况,患者可要求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患者要注意留存能证明这些情况存在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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