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在一房二卖中,若两份合同都有效,当出卖人把房屋交付且办理过户登记给一方时,另一方无法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只能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因为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完成过户的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
(2)若两份合同均未办理过户登记,先合法占有房屋的买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
(3)若均未交付,先支付购房款的买方主张继续履行更有优势。
(4)若都未交付和付款,合同成立在先的买方要求继续履行获支持可能性大。
(5)未获履行的买方,可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提醒:购房者遇到一房二卖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权益,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5-10-01 18:12:04 回复
咨询我
(一)若两份合同均有效且房屋已过户给一方,未过户方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应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可收集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赔偿。
(二)若两份合同均未过户,先合法占有房屋的买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保留好入住相关证据。
(三)若均未交付,先支付购房款的买方主张继续履行有优势,保存好付款证明。
(四)若都未交付和付款,合同成立在先的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可能性大,提供合同签订时间证明。
(五)未获履行的买方,可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请求不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025-10-01 17:58:29 回复
咨询我
一房二卖时,能否继续履行合同分情况而定:
若两份合同均有效,房屋已过户给一方,另一方无法要求继续履行,可追究卖方违约责任,毕竟不动产登记才确定所有权。
若都没过户,先合法占房的可要求继续履行;若都未交付,先付款的主张继续履行更有优势;若都没交付付款,合同成立早的获支持可能性大。
未获履行的买方,可让卖方返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能要求不超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
2025-10-01 16:59:0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一房二卖中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分多种情况,已过户的另一方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均未过户时,先合法占有、先付款、合同成立在先的买方有优势,未获履行的买方可要求出卖人返还房款、赔偿损失等。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在一房二卖中,若两份合同都有效且房屋已过户给一方,另一方无法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只能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若两份合同均未过户,先合法占有房屋体现了实际控制,先支付购房款表明履行合同的诚意和能力,合同成立在先也具有一定优先性,所以这几类买方在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上更有优势。未获履行的买方,依据法律可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能请求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如果您在一房二卖等房产交易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
2025-10-01 15:34:47 回复
咨询我
1.一房二卖中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两份合同都有效,且出卖人已将房屋交付并过户给一方,另一方无法要求继续履行,只能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毕竟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完成过户的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
2.若两份合同均未办理过户登记,先合法占有房屋的买方有要求继续履行的权利。若均未交付,先支付购房款的买方主张继续履行更具优势。若都未交付和付款,合同成立在先的买方要求继续履行获支持可能性大。
3.对于未获履行的买方,可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建议买方在购房时及时办理网签和过户手续,密切关注房屋动态,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5-10-01 14:19: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