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损失范围通常涵盖预期可得利益,当事人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损失赔偿额应包含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但预期可得利益赔偿需满足条件,一是具有可预见性,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应预见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是具有确定性,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利益必然可得。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违约方的原因违约,可能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且受损方有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否则扩大部分损失无法获赔。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合同订立时明确预期可得利益相关条款,让双方清晰预见违约后果。
2.受损方及时收集预期可得利益必然可得的证据。
3.遭遇违约时,受损方应尽快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法律分析:
(1)赔偿损失范围通常涵盖预期可得利益。当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致对方受损时,损失赔偿额要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
(2)预期可得利益赔偿有条件限制。其一,该利益需具可预见性,即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其二,要具备确定性,需有充分证据证明此利益必然可得。
(3)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违约方的原因违约,可能无需赔偿预期可得利益。并且,受损方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扩大部分损失无法获赔。
提醒:在主张预期可得利益赔偿时,要注意收集证明利益确定性的证据,同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各自对合同履行后可得利益的预期,以确保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损方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能够证明预期可得利益必然会得到的充分证据。
(三)当出现违约情况时,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违约方的原因导致,受损方需理性看待预期可得利益赔偿问题。
(四)一旦发现对方违约,受损方应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1.赔偿损失范围通常含预期可得利益。一方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致对方受损,赔偿额应等同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约后可获利益。
2.预期可得利益赔偿有条件。其一,利益要有可预见性,即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的违约损失;其二,要有确定性,需充分证据证明必然可得。
3.若因不可抗力等非违约方原因违约,可能不赔预期可得利益。受损方应防损扩大,否则扩大部分不赔。
结论:
赔偿损失范围通常包含预期可得利益,但需满足可预见性和确定性条件,因不可抗力等违约可能不赔,受损方有防止损失扩大义务。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当事人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赔偿额应含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不过预期可得利益赔偿有条件限制,一方面要具有可预见性,即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违约可能致损;另一方面要具有确定性,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利益必然可得。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违约方的原因违约,可能无需赔偿预期可得利益。并且受损方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扩大部分损失无法获赔。如果遇到合同违约及预期可得利益赔偿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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