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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有两类:
一是人身权利受犯罪侵犯致物质损失。像犯罪致被害人身体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可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提民事赔偿请求。
二是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致物质损失。如车辆、家具等被故意毁坏,被害人可要求赔偿。
要注意,精神损失不在此受案范围,只能单独通过民事诉讼主张。
2025-09-29 15:5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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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有两类,即人身权利受犯罪侵犯致物质损失和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致物质损失,精神损失不在此范围。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旨在解决犯罪行为引发的物质损失赔偿问题。当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时,像因犯罪行为导致身体受伤,由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一系列费用,被害人可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提出民事赔偿请求。若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如车辆、家具等,被害人也能就财物毁坏造成的物质损失要求赔偿。不过,精神损失并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内,只能通过单独的民事诉讼主张。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不清楚如何处理赔偿事宜,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29 14:42: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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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主要涵盖两类物质损失赔偿。一类是人身权利受犯罪侵犯所致的物质损失,像犯罪行为致被害人身体受伤,相关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可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提出赔偿请求。另一类是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造成的物质损失,如车辆、家具等财物被故意毁坏,被害人可要求赔偿。不过,精神损失不在此受案范围内,需通过单独民事诉讼主张。
为保障当事人权益,建议如下:
1.当事人遭遇上述情况,应及时收集物质损失相关证据,如医疗票据、财物购买凭证等。
2.了解法律程序,若涉及精神损失,及时通过单独民事诉讼维护权益。
3.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赔偿请求合理合法。
2025-09-29 14:03: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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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有两类。第一类是人身权利受犯罪侵犯致物质损失,像犯罪行为致身体受伤后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可在刑事诉讼中附带请求民事赔偿。
(2)第二类是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造成物质损失,如车辆、家具等财物被故意毁坏,被害人可就此类物质损失要求赔偿。
(3)需明确的是,精神损失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只能通过单独民事诉讼主张。
提醒: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时要区分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若涉及精神损失需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9-29 13:34: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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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人身权利受犯罪侵犯遭受物质损失,要及时收集相关费用的票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等,以便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提出民事赔偿请求。
(二)当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遭受物质损失,应保留好财物购买凭证、维修记录等,作为要求赔偿的依据。
(三)若有精神损失,不要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主张,可通过单独的民事诉讼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5-09-29 12:42: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