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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情况

杜** 上海-崇明区 夫妻债务咨询 2025.09.28 23:35:43 428人阅读

如何确定夫妻存续期间债务承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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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债务性质是关键。若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二)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针对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共同偿还。双方可先协商清偿方式;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四)若是一方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5-09-29 05:0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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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夫妻存续期债务承担,先区分债务性质。
2.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担。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所负债务,都属此类。
3.一方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共同债务离婚时先协商清偿,协商不成法院判。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自担。

2025-09-29 03:22: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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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存续期间债务承担需区分性质,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负债方承担。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共同偿还,可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就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在实际生活中,债务性质的判断和承担问题较为复杂,若遇到相关法律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9-29 03:13: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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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夫妻存续期间债务承担,关键在于区分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若是一方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不过,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对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应共同偿还,可先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建议夫妻在日常生活中,对债务情况做好记录和沟通,明确债务性质。若涉及大额债务,尽量双方共同签名确认。在面对债务纠纷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29 02:4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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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确定夫妻存续期间债务承担,关键在于区分债务性质。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
(2)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对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要共同偿还,可先协商清偿;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4)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提醒:在处理夫妻债务问题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证明债务性质。不同案情的债务承担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9-29 01:30:27 回复

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3、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2014)民一他字第10号)江苏省高级人民:你院(2014)苏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如何认定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3)《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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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关于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怎么确定?

    专业解答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是这只是针对于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如果只是夫妻一方出于自己的私人利益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或者是家庭中的任何成员都没有享受的,那么就应当由欠债的一方自己承担,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进行追债。

    2024.08.14 242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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