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车子被撞且对方全责时,因无法正常使用车辆而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对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法律赋予无责方的权利,保障了其因事故遭受的额外交通成本能得到补偿。
(2)索赔时,收集证据至关重要。打车发票、租车合同及费用凭证等能证明交通补助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是向对方及保险公司主张权益的有力支撑。
(3)索赔流程上,先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明确提出赔偿交通补助的诉求。若协商不成,可凭借事故责任认定书、费用票据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收集证据要及时、完整,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索赔方案。
(一)收集证据
要收集打车发票、租车合同及费用凭证等,这些能证明交通补助合理且必要。只有证据充分,后续索赔才更有保障。
(二)协商解决
先和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沟通,明确提出赔偿交通补助的要求。友好协商往往能高效解决问题。
(三)诉讼维权
若协商不成,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费用票据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赔偿交通补助等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若车子被撞且对方全责,可向对方主张交通补助。因事故无法正常用车,产生的替代性交通工具合理费用,属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由全责方承担。
2.索赔时要收集证据,如打车发票、租车合同及费用凭证,证明交通补助合理必要。
3.先和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提出赔偿诉求。协商不成,准备事故责任认定书、费用票据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索赔。
结论:
车子被撞且对方全责,可向对方主张交通补助。索赔时要收集证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交通事故致使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范围,应由全责方承担。所以车子被撞且对方全责时,主张交通补助是合理合法的。在索赔过程中,收集打车发票、租车合同及费用凭证等相关证据很重要,这些能证明交通补助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可先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明确提出赔偿诉求。若协商无果,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费用票据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交通补助等损失。如果您在处理类似交通事故索赔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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