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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协议离婚时,不要在协议中约定放弃探视权,若已签含此类条款的协议,可与对方协商删除该条款,重新签订离婚协议。
(二)若签订协议放弃探视权后反悔,可向法院请求恢复探视权,准备好能证明自己有能力且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5-09-24 08:0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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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协议离婚时自愿放弃探视权不具法律效力,反悔后向法院请求恢复探视权通常会获支持。
法律解析:
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的法定权利,属于亲权范畴,不仅是父母的权利,更对保障子女身心健康和情感需求意义重大。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此权利不能通过协议约定放弃。因为放弃探视权的约定,既损害了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也可能对子女成长不利,违背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所以当一方在离婚协议中放弃探视权后反悔,向法院请求恢复,法院一般会支持。如果您在探视权等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上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9-24 08:0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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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探视权是法定权利,源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属于亲权范畴。它不只是父母的权利,更是保障子女身心健康和情感需求的重要方式。
(2)法律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需协助。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约定放弃探视权,这种约定会损害未直接抚养方权利,也可能对子女成长不利,违背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原则。
(3)若一方在离婚协议中放弃探视权后反悔,向法院请求恢复,法院通常会支持其诉求。
提醒:离婚时不能在协议中约定放弃探视权,否则约定无效。若遇到探视权相关纠纷,因具体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9-24 07:29: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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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时自愿放弃探视权不具有法律效力。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的法定亲权,保障子女身心健康和情感需求。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探望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此权利不能通过协议约定放弃。放弃约定损害未直接抚养方权利,也可能对子女成长不利,违背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原则。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在协议离婚时,双方应明确认识到探视权不可约定放弃,合理安排探视时间和方式。
2.若一方在离婚协议中放弃探视权后反悔,可向法院请求恢复,法院通常会支持。
3.直接抚养子女方应积极协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保障子女与父母双方的情感交流。
2025-09-24 06:57: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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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离婚时,自愿放弃探视权的约定无效。探视权是基于亲子关系的法定权利,能保障子女情感需求。
2.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要协助,不能协议放弃。否则会损害当事人权利,不利子女成长,违背保护未成年权益原则。
3.若放弃探视权后反悔,向法院请求恢复,法院一般会支持。
2025-09-24 05:25: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