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信阳法律咨询 > 信阳劳动关系法律咨询 > 经济性裁员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咋办

经济性裁员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咋办

李* 河南-信阳 劳动关系咨询 2025.09.20 03:04:45 479人阅读

经济性裁员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咋办

其他人都在看:
信阳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信阳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需满足特定条件,如企业重整、经营严重困难等,还需提前说明情况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合法裁员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裁员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二倍赔偿金。
1.合法裁员时,用人单位要确保符合法定裁员条件,提前做好告知与报告工作,并严格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如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等。
2.若违法裁员,劳动者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仲裁中更好地证明自身主张。

2025-09-20 05:42:0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需具备法定条件,如企业依照破产法规定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等。这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随意裁员,保障劳动者权益。
(2)裁员程序有严格要求,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再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这确保了裁员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3)合法裁员时,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工作时长不同有不同的计算方式。
(4)若违法裁员,劳动者有两种选择,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在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获得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提醒:
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裁员,劳动者遇到裁员情况要及时了解自身权益,若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09-20 05:28:29 回复
咨询我

(一)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要确保自身符合法定条件,如处于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重整阶段、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等情况。
(二)裁员前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三)合法裁员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四)若违法裁员,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等。

2025-09-20 04:22:12 回复
咨询我

1.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满足特定条件,像企业重整、经营困难等。且需提前三十日告知工会或全体职工,听取意见后将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
2.合法裁员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补偿,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算一年,不满半年给半月工资。
3.违法裁员,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或无法履行,单位按补偿标准两倍支付赔偿金。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仲裁维权。

2025-09-20 03:19:3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需满足特定条件并按程序进行,合法裁员要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裁员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得赔偿金,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下可进行经济性裁员,但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合法裁员时,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违法裁员,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在裁员相关问题上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2025-09-20 03:08:29 回复

1.单位发生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跟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应当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2.同样地,转岗也是劳动合同内容重大变化,需要得到劳动者同意,如果拒绝,那么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补偿。3.单位可以依法裁员,但是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没有先裁谁的说法,只有优先留谁的规定。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5.如果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优先留用。

1.单位发生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跟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应当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2.同样地,转岗也是劳动合同内容重大变化,需要得到劳动者同意,如果拒绝,那么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补偿。3.单位可以依法裁员,但是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没有先裁谁的说法,只有优先留谁的规定。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5.如果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优先留用。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