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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后,债务归男方,店面归男方,在未过户的情况下,男方意外过世,外债10几万

ask****219 福建-南平 房屋买卖咨询 2018.03.29 19:34:47 2012人阅读

双方离婚后,债务归男方,店面归男方,在未过户的情况下,男方意外过世,外债10几万,店面还余21万未还清,已逾期4个月,女方无能力还房贷,这该怎么处理,还有女方户口怎么处理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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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第 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 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 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 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18-04-12 13:40: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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