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父母名下拆迁房,通常属男方父母财产,夫妻无权分割。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可主张分割。
1.若拆迁政策考虑夫妻双方人口因素,夫妻可获得按份补偿利益,此部分可进行分割。此时,夫妻应积极收集拆迁政策中涉及人口因素及自身补偿份额的相关证据,向有关部门提出分割诉求。
2.男方父母明确将部分拆迁房赠与夫妻双方且完成产权登记,该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夫妻应留存好赠与协议、产权登记等相关材料。
3.若仅口头表示赠与未办理产权变更,不能认定赠与成立。为保障权益,应要求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1)婚后男方父母名下的拆迁房,正常情况下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其所有权归男方父母,夫妻双方无分割权。
(2)若拆迁政策把夫妻双方人口因素纳入考量,夫妻可获得按份补偿利益,这部分利益可主张分割。
(3)当男方父母明确将部分拆迁房赠与夫妻双方,并且完成产权登记,该部分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4)若只是口头说赠与但没办理产权变更,通常不能认定赠与成立。
提醒:涉及拆迁房分割问题较复杂,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拆迁政策考虑夫妻双方人口因素,可收集拆迁政策文件、人口登记证明等相关证据,向相关部门主张按份补偿利益,并在离婚时要求分割该部分利益。
(二)若男方父母明确将部分拆迁房赠与夫妻双方且完成产权登记,离婚时可先与对方协商分割方案;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三)若仅口头表示赠与未办理产权变更,不要仅凭口头约定,应及时与男方父母沟通,争取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以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婚后男方父母名下拆迁房,登记在其名下的,通常属男方父母财产,夫妻无权分割。
2.若拆迁政策考虑夫妻人口因素,夫妻可获按份补偿利益,该部分能主张分割。
3.男方父母明确将部分拆迁房赠与夫妻且完成产权登记,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4.仅口头赠与未办产权变更,赠与不成立。
结论:
婚后男方父母名下拆迁房通常属男方父母财产,夫妻无权分割,但考虑夫妻人口因素获按份补偿利益或完成产权登记的赠与部分,夫妻可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的拆迁房,一般就是男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不享有分割权。不过,当拆迁政策考虑到夫妻双方人口因素时,夫妻能获得按份补偿利益,这部分利益可主张分割。若男方父母明确将部分拆迁房赠与夫妻双方且完成产权登记,该部分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仅口头表示赠与却未办理产权变更,赠与不成立。在涉及此类复杂的财产分割问题时,法律情况较为专业和繁琐,建议遇到相关问题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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