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故意伤害他人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但获批难度大。因为取保候审要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而羁押期间故意伤害他人体现出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社会危险性,一般不符合“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条件。
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形,比如患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也存在获批可能。最终是否能取保候审,由司法机关依据具体案情判断决定。
解决措施与建议:
1.若犯罪嫌疑人存在特殊情形,家属或律师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
2.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如实说明情况,争取获得理解。
3.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应遵守规定,表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
法律分析:
(1)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故意伤害他人,理论上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但由于在羁押期间实施伤害行为,显示出犯罪嫌疑人具有一定社会危险性,这与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条件相悖,所以获批准难度大。
(2)取保候审有明确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
(3)即便有较大难度,若犯罪嫌疑人存在患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特殊情形,仍有可能被批准取保候审。最终是否能取保候审,由司法机关依据具体案情判断。
提醒:羁押期间故意伤害他人申请取保候审较复杂,不同案情结果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故意伤害他人后想申请取保候审,可先评估自身是否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条件。比如某些情节较轻的故意伤害案件,有可能适用此类刑罚。
(二)收集能证明自身存在特殊情形的材料,如医院开具的患严重疾病证明、怀孕的诊断书等。这些特殊情形包括患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
(三)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清晰阐述自身符合取保候审的理由和依据,交由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1.在看守所羁押时故意伤害他人,虽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但获批较难。
2.取保候审要符合特定条件,比如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且取保无社会危险性等。
3.羁押时伤人说明有社会危险性,司法机关一般认为不符“无社会危险性”条件。
4.若有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等特殊情况,也可能获批。最终由司法机关依案情决定。
结论: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故意伤害他人仍可申请取保候审,但获批准难度大,特殊情形下也可能获批,最终由司法机关依具体案情决定。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在羁押期间故意伤害他人,表明犯罪嫌疑人存在一定社会危险性,这通常不符合“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条件,所以司法机关一般较难批准其取保候审申请。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患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特殊情形,即使有羁押期间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也存在获批的可能性。总之,能否取保候审要由司法机关结合具体案情来判断。如果您在这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专业解答羁押在看守所的时间依照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制,看守所的羁押期限一般为十个自然日内;在特殊情形之下,可以延长至十四个自然日;然而,其上限则为三十七个自然日。就公安机关而言,对于被拘留者,若经认定需行逮捕,应于拘留之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申请。假如遭遇特殊情况,延长期限可相应延长至一至四个自然日。
专业解答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两个月。如果案件复杂,羁押期满仍未结案,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批准延长一个月。但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需要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才能再次延长两个月的羁押期。
专业解答在看守所内的羁押期限,以及最长的等待判刑时间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关进看守所之后需要经历五至六个月的等待才能得到判决结果,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判刑之前在看守所内待押的时间可能会有所增加。至于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环节:首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工作,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而在正常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期限则为两个月,若存在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
专业解答在看守所服刑期间,罪名如何在检察院提审过程中被揭示的刑罚处置方法涉嫌刑事案件者于监视居住期间表达认罪意愿之时,检察机关将展开深入调查并做出进一步审理。若事实确凿,此类行为可作为从轻判罚的参考因素之一。而关于庭审现场自愿认罪的情形,应依犯罪性质、罪行轻重、认罪程度及悔过表现等多方面综合考量后,酌情给予基准刑下调10%以下的处罚或认定为自首、坦白情节。
专业解答若涉及到身处拘留所监护之中的情况,并非绝对地需要聘请律师参与其中。是否选定律师作为诉讼代表,应全凭被告人自身的意愿进行决策。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款,自犯罪嫌疑人为侦查部门首次询问或采取了强制性措施的那天开始,他们便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辩护律师;而在案件调查期间,唯一可以聘请的辩护人便是注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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