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检察院不予逮捕,公安局不一定撤案,需根据不同情形判断。
法律解析:
检察院不予逮捕存在多种情况。若是因证据不足不予逮捕,公安机关要进行补充侦查。在补充侦查时,若能收集到足够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案件会持续推进;若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公安机关可撤案。若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而不捕,公安机关应当撤案。若因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而不捕,案件通常会继续侦查办理,不会撤案。
法律情况复杂多变,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如果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检察院不予逮捕,公安局不一定撤案。若因证据不足不捕,公安要补充侦查。补充后证据足,案件推进;仍不足且不符起诉条件,公安可撤案。
2.若因嫌疑人无犯罪事实,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应追责而不捕,公安应撤案。
3.若因嫌疑人符合取保、监视居住条件而不捕,案件通常继续侦查,不会撤案。
检察院不予逮捕,公安局并非一定会撤案,这取决于具体情形。
1.若因证据不足不予逮捕,公安机关需补充侦查。若补充侦查后收集到足够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案件会持续推进;若依旧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公安机关可撤案。
2.当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当撤案。
3.若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而不捕,案件通常会继续侦查办理,不会撤案。
建议公安机关在检察院不予逮捕后,明确不捕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若是证据不足,应高效补充侦查;若是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及时撤案;符合取保候审等条件的,继续侦查。
法律分析:
(1)检察院不予逮捕后公安局是否撤案需分情况判断。当因证据不足不予逮捕时,公安机关要补充侦查。若补充侦查能收集到足够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案件会持续推进;若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公安机关可撤案。
(2)若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而不捕,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撤案。
(3)若因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而不捕,案件一般会继续侦查办理,不会撤案。
提醒:
案件情况不同处理结果有别,若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当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不予逮捕时,公安机关应积极开展补充侦查工作,运用合法有效的侦查手段收集新证据,如询问新的证人、进行技术鉴定等。若补充侦查后证据充足,案件继续推进;若仍证据不足,可撤案。
(二)若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捕,公安机关应及时撤案。
(三)若因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而不捕,公安机关要继续开展侦查工作,不能撤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专业解答检察院未批捕,公安释放后,是否执行收监取决于后续调查和审查起诉。公安可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继续调查。若证据充分,可再申请逮捕或起诉,由检察院判断。若证据不足,案件可能撤销或暂停,犯罪嫌疑人不需再收监。因此,是否收监取决于公安调查和检察院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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