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不过宅基地上房屋可继承。儿子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老人去世后能基于房屋继承使用宅基地,这符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的原则,保障了成员的居住权益。
2.若儿子户口迁出,虽仍能继承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有诸多限制,如不能翻建、改建、扩建,房屋坍塌后宅基地被村集体收回。这是因为户口迁出后不再是集体成员,不过出于对房屋所有权的尊重,给予一定过渡权益。
3.当继承的房屋面临拆迁,儿子可获房屋价值补偿,宅基地相关权益补偿归村集体,这体现了宅基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分。
建议:儿子可在老人在世时对房屋进行修缮维护,以延长房屋使用期限;对于可能的拆迁情况,提前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结论: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宅基地上房屋可继承。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儿子继承房屋后可使用宅基地;户口迁出的儿子也能继承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房屋不能翻建等,房屋坍塌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继承房屋拆迁时,儿子可获房屋价值补偿,宅基地相关权益补偿归村集体。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农村宅基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这就决定了其不能被个人继承。然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儿子,继承房屋后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可使用宅基地。户口迁出的儿子虽不属于集体成员,仍能继承房屋,不过为保证宅基地集体所有性质,对房屋有不得翻建等限制。当继承房屋面临拆迁,房屋价值补偿给予继承人,因为房屋是其合法财产;而宅基地相关权益补偿归村集体,是基于宅基地的集体所有属性。若你在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继承、拆迁补偿等方面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一)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儿子,在老人去世后可放心继承房屋并使用宅基地,若后续有翻建等需求,可按正常流程向集体申请相关审批手续。
(二)户口已迁出的儿子,继承房屋后要注意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平时做好房屋维护,避免其过早自然坍塌。
(三)当继承的房屋面临拆迁,儿子要积极与拆迁方沟通,确保能拿到房屋价值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所以儿子基于继承房屋获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益,同时也需遵循相关管理规定。
1.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能继承。若子女是本集体成员,老人去世后,可因继承房屋使用宅基地。
2.若子女户口迁出,非本集体成员,也能继承房屋从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不过房屋不能翻建、改建、扩建,等房屋自然坍塌,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3.若继承的房屋拆迁,子女可获房屋价值补偿,宅基地相关权益补偿一般归村集体。
法律分析:
(1)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本身不能继承,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依法继承。若儿子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老人去世后,能凭借房屋继承继续使用宅基地,这是基于成员身份和房屋产权的合理延续。
(2)当儿子户口迁出,不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也能继承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有一定限制,房屋不能进行翻建、改建、扩建,一旦房屋自然坍塌,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3)若继承的房屋遭遇拆迁,儿子可获得房屋价值的补偿,而宅基地相关权益补偿一般归村集体,因为宅基地所有权本就属于集体。
提醒:不同地区对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继承和拆迁补偿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遇到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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