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所说的原告胜诉退诉讼费,如下几点: 根据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该规定说明了两个意思:
一、诉讼费是予交的;
二、诉讼费是由败诉方负担的。这个意思非常明确,原告是把诉讼费交给法院的,官司胜诉后应当要法院退回诉讼费用,这与法院是否能对被告执行没有关系。
最近案件均已胜诉,原告胜诉退诉讼费,但是在给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费手费时却遇到各地法院截然不同的做法。少数法院尚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在判决生效后将应由被告承担诉讼费退给原告。大多数法院却仍然沿袭之前的一贯做法,非要等案件执行完毕才同意办理原告的退费请求,或者要求原告直接向被告收取。然而,并非所有案件均能执行到位。
2018-03-27 20:47:2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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