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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立案搜查的证据是否有效

夏* 内蒙古-巴彦淖尔盟 证据调查咨询 2025.08.27 08:32:38 351人阅读

立案搜查的证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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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侦查机关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在立案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搜查证再进行搜查,避免因程序违法导致证据效力存疑。
(二)若已出现未立案搜查取得证据的情况,若证据存在瑕疵,应尽快进行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争取让法院认可其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2025-08-27 13:39: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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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我国搜查属强制侦查措施,有严格法定程序,通常需在立案后,由侦查机关认为必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开具搜查证才可进行。
(2)未立案就进行搜查,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证据并排除。
(3)不过,若未立案搜查的证据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且不影响司法公正,也存在被法院认可效力的可能性。所以,不能直接认定未立案搜查的证据有效,需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合法性综合判断。

提醒:
证据合法性至关重要,未立案搜查的证据风险较大。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涉及此类证据问题,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8-27 12:12: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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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未立案进行搜查所取得的证据效力不能直接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合法性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
搜查作为强制侦查措施,在我国需遵循严格法定程序,一般是在立案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搜查证才可进行。未立案就搜查,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证据而排除。不过,若未立案搜查取得的证据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且不影响司法公正,也可能被法院认可效力。这表明不能简单判定未立案搜查证据的有效性。如果在实际中遇到此类证据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8-27 11:08: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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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立案进行搜查所取得的证据效力不能直接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合法性综合判断。我国搜查作为强制侦查措施,有严格法定程序,通常要立案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搜查证才能进行,未立案搜查程序不合法。
2.依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证据而排除。但如果该证据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且不影响司法公正,也可能被法院认可效力。
3.解决措施和建议:侦查机关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在立案后按规定进行搜查。若因特殊情况未立案搜查获取证据,应尽快进行补正或作出合理说明,保证证据合法有效,以保障司法公正和案件办理质量。

2025-08-27 10:51: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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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立案搜查取得的证据效力不确定。在我国,搜查属强制侦查措施,需严格按程序来,通常立案后,侦查机关觉得必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搜查证才可进行。

2.未立案搜查程序不合法。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严重违法收集的证据可能被排除。不过,若证据能补正或合理解释,且不影响司法公正,法院也可能认可其效力。

3.未立案搜查的证据不能直接认定有效,要结合具体情况和合法性综合判断。

2025-08-27 09:40:25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未刑事立案能不能搜查问题解答如下,未刑事立案能否搜查答案是不能的。搜查一般是在立案之后,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但遇有紧急情况,即便没有立案、也没有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犯罪嫌疑人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应进行先行拘留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六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第二百一十九条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一)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二)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三)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四)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五)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搜查的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第一百三十六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七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第一百三十八条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未刑事立案能否搜查答案是不能的。搜查一般是在立案之后,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但遇有紧急情况,即便没有立案、也没有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犯罪嫌疑人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应进行先行拘留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六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第二百一十九条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一)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二)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三)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四)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五)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搜查的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第一百三十六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七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第一百三十八条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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