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有明确的流程和时间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符合规定的10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将材料交医学会并通知申请人,医学会45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书。
2.若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再次鉴定申请7日内交由省级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3.解决措施和建议: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时间规定,提高处理效率,保障当事人权益。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鉴定工作,提供准确材料。当事人应清楚自身权利,在规定时间内合理维权。
法律分析:
(1)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申请有明确的时间规定。收到申请后,对于符合规定的需在10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2)受理后,卫生行政部门要在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给负责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3)医学会需在接到材料45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4)若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首次鉴定书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再次鉴定申请后,7日内交由省级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提醒:医疗事故鉴定时间节点严格,当事人要留意各阶段时间限制,避免因超时而丧失权利,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若申请符合规定,需在10日内决定受理,受理后5日内把相关材料交给负责鉴定的医学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医学会要在接到材料的45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三)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首次鉴定书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
(四)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再次鉴定申请后,应在7日内交给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1.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符合规定的,10日内决定受理。受理后5日内把材料交给医学会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医学会45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书。
2.若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满,收到鉴定书15日内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部门7日内让省级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结论:
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有明确的时间流程,符合规定应10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交医学会鉴定;医学会45日内出具鉴定书。当事人对首次鉴定不服,15日内可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部门7日内交省级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时需严格遵循时间要求。从收到申请到受理,再到移交材料给医学会,每个环节都有时限。医学会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鉴定并出具报告。这确保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高效性和规范性。若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果有异议,有申请再次鉴定的权利,卫生行政部门同样要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在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过程中,时间规定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争议能得到及时解决。如果在医疗事故处理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专业解答医疗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和时间没有统一规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一般来说,整个流程需要约45个工作日(包括假期)。在复杂或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不同地区和案件特点会导致实际操作程序有所不同。
专业解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期限,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根据鉴定结论作出,其文稿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印章。
专业解答一、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专业解答一、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专业解答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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