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老人作为财产所有者,拥有自主处分自己财产的合法权利,将财产给予儿子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会因为未获得老人财产而免除。女儿不能以未获财产为由拒绝照顾老人。
(3)从公平原则考虑,女儿可与老人、儿子协商,要求获得财产的儿子承担更多经济赡养费用。
(4)当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女儿有两种途径解决问题。一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赡养方式和费用分担,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提醒:赡养纠纷处理需遵循法律规定,各方应积极协商。面对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妥善解决。
1.老人有自主处分财产的权利,将财产给予儿子属合法行为。同时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会因未获得财产而免除,女儿不能以未获财产为由拒绝照顾老人。
2.从公平角度考虑,女儿可和老人、儿子协商,让获得财产的儿子承担更多经济赡养费用。
3.若协商不成,女儿可采取两种途径解决。一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借助第三方调解机构来处理;二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各方实际情况确定赡养方式和费用分担,以此平衡各方权利义务,保障合法权益。
结论:
老人有权处分财产给儿子,女儿不能因未获财产拒绝赡养老人,可协商让儿子多承担费用,协商不成可调解或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对自己的合法财产有处分权,老人将财产给予儿子是其合法行为。同时,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会因未获得财产而免除,所以女儿不能以此为由拒绝照顾老人。从公平层面讲,儿子获得财产,女儿可以与老人、儿子协商,让儿子在经济赡养上多承担费用。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女儿可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确定赡养方式和费用分担。如果您在赡养义务和财产分配等方面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一)老人可按自己意愿处分财产给儿子,这是其合法权利。
(二)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能因未获财产而免除,女儿不能以未获财产为由拒绝照顾老人。
(三)女儿若觉得不公平,可与老人、儿子协商,要求儿子承担更多经济赡养费用。
(四)若协商不成,女儿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定赡养方式和费用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表明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无论是否获得财产,子女都要履行该义务,当发生赡养纠纷时,父母有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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