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对于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的批准逮捕案件,决定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当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时,会提请检察院审查,检察院需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这一过程体现了权力的制衡与监督,避免侦查机关权力的过度扩张。
(2)对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若被告人需要逮捕,由人民法院决定。法院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据被告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来作出相应决定,保障了自诉案件的公正审理。
提醒:
在涉及逮捕决定的法律程序中,不同主体的职责有明确划分。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因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当遇到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时,侦查机关应准备充分证据材料证明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后向检察院提请,检察院要严格在规定时间内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决定。
(二)对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要准确判断被告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若符合则依法作出逮捕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1.对于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由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时,要提请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决定。
2.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若被告人需逮捕,由法院决定。这一般是在案件审理中,发现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
简单讲,检察院审查侦查机关的逮捕申请,法院在自诉案中自行决定是否逮捕。
结论:
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的由检察院决定,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中被告人需逮捕的由法院决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刑事诉讼程序里,对于不同性质的案件,逮捕决定主体不同。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若认为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要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这是为了对侦查机关的逮捕请求进行监督和把关。而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若发现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法院有权自行决定逮捕,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了解这些规定能让大家明白不同主体在逮捕决定中的职责。如果对逮捕决定的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解答。
1.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主体因案件类型而异。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若被告人需要逮捕,由人民法院决定。
2.对于公安机关提请的案件,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时,要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需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而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中,发现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时,可自行决定逮捕。
3.为保障这一制度更好实施,侦查机关应准确把握逮捕条件,规范提请程序。检察院要严格审查,确保逮捕决定的合法性与必要性。法院在自诉案件中要审慎判断,避免不当逮捕。各方应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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